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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13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

6

卷第一

卷第二

卷第三

卷第四

卷第五

卷第

大正新脩大藏经

阿含部
本缘部
般若部
法华部
华严部
宝积部
涅槃部
大集部
经集部
密教部
律部
释经论部
毘昙部
中观部
瑜伽部
论集部
经疏部
律疏部
论疏部

诸宗部
史传部
事彙部
外教部
目录部
古逸部
疑似部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第六

魏国西寺沙门法藏撰

背正向邪戒第二十四

初制意者。本为受行大乘名为菩萨。今若舍此。何大士之有。别说亦三。一乖大行。二习异熏心。三障得菩提。为失既深。故须制也。

次第者。前恃慢陵人。今背真向伪。又前即轻人。今则舍法故也。

三释名者。任己无知随诸恶友舍大乘之珍宝。习邪小之瓦砾。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三缘。一发背心。二舍大法。三习邪小。故犯也。

五阙缘者。于三中随阙一种悉重方便。又双阙后二或双阙初后皆轻方便。或双阙初二或甚轻或无罪。并可知。

六轻重者。三中各有暂有永。俱暂俱永。或绮互多少悉有轻重。并准释可知。

七通塞者。若为众生暂学。若为成自广智。若同事调彼皆不舍自行。悉应不犯。反上为犯。

释文者。文中有五。一学真正。二明背舍。三习邪小。四辨过失。五结成犯。初中言佛经等。有总举应学之法。次别显四种。一正法者是大乘教法。二正见者行法。三正性者理法。四正法身者果法。谓依教起行。行能证理。理圆果满。又信果受教修行入理。又释。初二是修生法。谓依止闻熏习法生无分别智正见。后二是本有法。谓正缠名正性。出缠名法身。此等并是菩萨所应修学也。二而不能下明背舍。以大乘法可珍从喻名宝。如舍七宝反取瓦砾也。三反学下明习邪小。中言反学者是倒学也。此倒学有八种。一邪见者。见是总句。谓恶见乖理故云邪也。二二乘者。十地论七种邪见中名异乘邪见。楞伽二十种外道中名小乘外道。此等并就执着乖大故立斯名。又十地论名正梵行求众生。又法华云。汝等处行是菩萨道。此等就顺趣大乘故非邪等。今据前义故呵不令学。三僧伽等论异说乖真故云外道。四世俗诗书习彼妨道。五阿毘昙此云对法。即小乘诸部诤论相违损害大乘。六小乘外道及以世典杂糅成论故云杂论。又如世中四违陀等论皆名杂论。七书者。谓耽学书点以失光仪。八记者。谓学算数[-+]聚之多少等。此上类中若精神有余随分薄知。故理应无失。若性非聪悟而舍真习伪。理宜正犯。维摩云新学菩萨别。四是断下显三失。一断佛性者此有二义。一由习邪法。令身中佛性阙缘故不得生于智等万行。此则遮其功能故云断也。二习此邪法。令于世间大乘不行。名断佛种姓。经云。此大乘法流行名佛种不断。二障道因缘者亦有二义。一于菩提道作障碍因缘。二障菩提道因。亦障彼缘令因缘俱阙。道无由生。三非行菩萨道者亦二义。一乖于菩萨所行之道。二结止所作。非是菩萨故云者也。五故作等结犯可知。

为主失仪戒第二十五

初制意者。菩萨众主理宜慈心摄抚众善守德财。而为主乖仪。业道斯起。故须制也。别示违坏三聚。准释可知。

二次第者。前背正法。今损德财故也。

三释名者。从所防为因可知。

四具缘者三缘。一身为众生。二无慈护心。三令众起诤及损三宝物。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阙初缘重方便。阙后二皆轻方便。此中据为主不护边得轻垢罪。约处损财物皆犯夷罪。是故纲维知事非分费用三宝财物犯二戒也。

六轻重者。主势有强弱。慈护有坚软。众诤费财有多少。俱及绮互悉有轻重。准释可知。

七通塞者。若王等取。若强贼。若自重病。若众极恶未能和得。并应不犯。反上皆犯。

八释文者。文中有三。一明为主。制其所作。三违制结犯。初中佛灭后者。以遗法住持要藉众主故简定时也。主义虽多略举五种。一说法主者。谓慈悲抚众。传授无遗令法久住。二僧房主者。谓身住纲维。为众当苦坚守护财物。三教化主者。谓导引檀越修治塔寺。善守彼财复不恼众。四坐禅主者。谓善授止观令伏烦恼。五行来主者。领众游方。令善摄诸根不毁禁戒。二应生下明制其所作。于中先制令和众。谓制上五主。众有违诤。应以慈心要令和穆。后制上五主守三宝物过于眼目。宁舍身命终不非理。谓将三宝物不依圣教任自意用。故云如自己有。又恶人为主。悭悋自财不惜此物不如己有。深除可悲矣。三而反下违制结犯。谓静众令乱和众令诤。不思业道。恣情损费。故结斯愆。余义如前盗戒中说。

待宾乖式戒第二十六

初制意者。菩萨见客比丘。尚应卖身供养。况故违圣教轻蔑良宾。为失既深。故须制也。别辨有三。一违法律。二乖自利。三令客行人无依失业。亦有乖三聚。准释可知。

二次第者。前则为主失仪。今则待宾乖礼故也。

三释名者。故违其法不待良宾。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四缘成犯。一先住僧坊等处。二后有客菩萨僧来。三不供资具。四不同利养故犯也。

五阙缘者。阙初缘有二义。一虽非旧住见此非法而不制之犯重方便。二制御不从宜速舍去。而经宿不去应轻方便。次阙第二缘亦二义。一声闻僧来重方便。二在家菩萨来轻方便。次阙后二缘各得重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住处有贫富。客僧有多少。求资有艰易。利养有厚薄。有俱及互轻重准前。

七通塞者。若重病不自由。若王力自在。若初发心未能卖身。理应不犯。反上皆犯。

释文者。文中有六。一先住见客。二制令供得。三令辨难辨。四利养齐均。五违教得罪。六呵啧结犯。初中略举五处。一僧房者。是伽蓝中出家菩萨所住处也。二舍宅者。是在家菩萨所住处。亦是檀越家安置僧处。三国王宅舍者。是王宫内等其城邑字通前二位所在之处。四乃至夏坐安居处者。更有多处。不能具说故云乃至也。谓下至暂于一夏权暂住之处。五大会中者。谓在檀越设会众中见后来者。皆须让坐以表相敬。此复二处举劣况胜也。二先住僧下制令供待。于中略制六事。一自须迎送。二供给饮食。三房舍止处。四房内卧具床毡褥等。五或常坐不卧之者须给绳床。六或灯火水等别说难尽。故总结云事事给与。令无乏短。三若无有下明令辨难辨。若无物可供则卖己衣资。若迫无衣物下至卖身给无空过。如来制意重至于此。然卖身通二位。男女唯在家。此中卖身及男女有异释。如别说。四有檀越下明利养齐均。谓信施既说于十方。众僧亦水乳一味。是故佛令僧次受。如法得而无罪。施僧次如法施而福广。故云有利养分等。并可知。五而先住僧下明违教得罪。谓违如来僧次之教。盗十方现前僧利。利纵微小望僧利无边。故云得无量罪。六畜生下呵啧结犯。先以三事呵。一愚痴甚故同畜生。二无圣果故非沙门。三无彼因故非释种。后若故作下结犯可知。

受别请戒第二十七

初制意者。菩萨理应舍所重财物助成施会。何容曲受别请取彼普施之物。别说有三。一坏如来僧次之法。二损施主无限之福。三累自身取此不应受物。比丘应供法行经云。若我弟子有受别请者。是人定失一果二果三果四果。不名比丘。是人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有五百大鬼常遮其前。是比丘七劫不见佛。佛不授手。不得受檀越物。五千大鬼常随其后后言佛法中大贼。诸比丘不应作。次第僧中佛化僧四道果僧菩萨僧七贤僧凡夫僧。欲使四方檀越得如是僧。故莫受别请。又居士请僧福田经意亦同此。故深制也。

二次第者。前则为主乖仪。今则受请失则故也。

三释名者。乖次受请。为害至深。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四缘成犯。一身在众中。二私独受于别请。三进趣方便。四取物便犯。

五阙缘者。阙初二缘各总无犯。阙后二缘各重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得物有多少。受心愧无愧等。亦有俱互轻重准之。

七通塞者。具论有四句。一僧次请僧次受。二别请僧次受。此二不犯。三僧次请私别受。此最重。四别请别受。此亦有二种。一如施主设七僧供。僧次请六人。别请此一人帖僧次数。此犯轻于前。二僧次请七人。数外别请此有缘僧。或最轻或亦不犯。又若重病。若至彼不受物。若将护施主令彼发菩提心。若令多人发菩提心。并应不犯。

八释文者有四。一总制。二定物。三显失。四结犯。初中总制。不得受一切别请利养入己。二而此下辨定其物。谓何以不得别受此利。以此利属十方现前僧。若非僧次定不合受。问如亡比丘轻物亦属十方现前僧。岂得僧次受耶。答虽同属十方。然制法有异。彼以羯磨为约。此以僧次为限。各依本法受已无互。三而别受下显失中略显七种过失。一取十方现前僧物。以是彼所应得故。二八福田物。三佛物。四圣人物。五师僧物。六父母物。七病人物。以此物通彼所得故也。四故结犯可知。

故别请僧戒第二十八

初制意者。菩萨理宜殒命护法。何容故违圣教别请所亲。乃是俗中曲席。岂成福会。别显亦三。一害佛僧次之教。二失自无限善根。三误常受学众生。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为福田不受别请。今为施主不请别僧故也。

三释名者。随情别曲唤。违平等施。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亦四缘成犯。一设施会。二有僧众。三故别请。四施已便犯。

五阙缘。阙初二缘不犯。阙后二缘结方便。

六轻重者。于上四缘各有多少。俱多俱少及互有等轻重准之。

七通塞者。若僧次已具。不为别施尊重高德。别有生善灭恶。理应无犯。及僧次外王力通请亦应无犯。余有句数。同前翻取。准之。

八释文者。文中有五。一明设供时。二制僧次请。三挍量显胜。四违制辨失。五结示罪名。初中在家出家正是所制。及一切檀越者。兼教世人令得无限之福。谓将请僧田欲设施会求所欲时故云也。二应入下明制僧次请。谓教此施主往于僧中问知事人僧次分齐也。言今欲次第请者。陈己请意简非别请故云也。言得十方贤圣僧者。显其胜德。谓十方僧通凡及圣和同一味。若无所简别依教僧次请得一人。以是十方中一故连于十方。故得十方僧福也。如于大海饮一掬水。即为已饮阎浮提中一切河水。若别饮一大江尽。犹未得名饮于河。况饮小水。僧次别请当知亦尔。三而世人下挍量显胜。谓别请五百罗汉僧或五百菩萨僧等者。如别饮江水等也。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者。如饮大海一掬之水。问彼所别请僧岂非十方僧中之人。何得非十方摄。答别请注心在所欲之人。非是普统十方僧也。僧次不尔。请无别注心统一切。是故广也。四若别请下明违制辨失。略显三失。一是僧法外故名外道法。二七代佛戒总无此法。是则正内所无也。三违逆佛心故云不顺孝道。五若故下结示罪名可知。

恶伎损生戒第二十九

初制意者。菩萨应大慈救物不惜身命。何容为利以恶法损人。别害三聚。故须制也。

次第者。前背胜田。今习劣伎。又前为失善。今此增恶。故次制也。

三释名者。习恶伎术。违理损害。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亦四缘成犯。一起恶心。二为利养。三习恶术。四现行用故犯也。

五阙缘者。次第阙四缘皆得重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于此四中既各有多少俱等。轻重准前知之。又此所制十三失中自手作食自磨自舂此二稍轻。余皆重也。

七通塞者。谓从自手作食至工巧等七种有时或通。余六必无开法。除圣位菩萨权形同事。是则难知也。

八释文者。文中有二。初举世恶事。二作便结犯。前中恶心者是造恶因也。为利者造恶缘也。贩卖等明所作恶事也。恶事虽众略举十三。一卖色者。谓居淫肆卖女色与男。或卖男色与女。据教他淫边理实犯重。今约衒卖边更结轻垢。是故得二罪也。二自手作食者。是恶触非法也。三自磨舂者。是坏生及恶触。此二亦是世所讥嫌也。四占相男女者。占男女婚嫁相宜。又相其身中黑子文等。又解其梦有善凶等。五是男是女者。占胎辨于男女等也。六呪者。为呪咀等。又以恶呪呪龙等。七术者。[-+]祷等符书等。又幻术眩惑等。八工巧者。为匠佣作以求利等。九调鹰法者。缝眼等既调熟已令杀众生。十和百种毒药者。以百种毒合成此药。千毒亦尔。既数有多少。理应功能急缓。十一蛇毒者。以五月五日蛇合和毒药。又以毒药饲蛇等。十二金银者。合假金银以诳惑人。十三蛊毒者。亦蛇及猫鬼等损害众生。言都无慈心者。结彼恶作。为无慈心故也。二若故作成犯可知。

违禁行非戒第三十

初制意者。菩萨理宜心如金刚护持禁戒。令众中油钵一渧无遗。海内浮囊纤尘不毁。何容恶心淫盗杀谤。为护本戒制兹末禁。通结二罪。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作恶损生。今公行毁禁戒故也。

三释名者。恶心炽盛不避严科。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亦四缘成犯。一起恶心。二对恶境。三造方便。四作便犯。

五阙缘者。随阙一缘皆重方便。亦本末二方便罪也。并准思可见。

六轻重者。于上四缘皆各有多少俱不俱等。轻重准前思之。又于所作中谤三宝为最重。杀盗应次。余戒少轻可知。

七通塞者。除痴狂等圣示同事等。余皆悉犯。更有开闭。如前十重处说应知。

八释文中三。初以恶心者明造恶因。谓不信有业果等而造诸罪。二明所作罪业略举三种。一如怨诈亲。谓诈现亲附依三宝荫以自活命。而实诽谤三宝未尝信受。此亦犯第十重也。口便说空等者。释显诈亲实谤之相。谓口诈说空似顺佛语。行中执有谤佛所说。二为白衣下明媒嫁淫秽。谓或为私通。或为成妻为其通传巧令和合传着坚密。送诸众生致此罪处。亦犯初篇第三重戒。以犯教人淫故。今就媒边犯此篇也。具如前说。三斋日毁禁。谓年三月六皆外道作罪祠祀求恩福时。今恶见不舍同彼而作故成深。三长月六等。捡智论云云。此明作罪时。所作罪中略辨四种。初二是犯重戒。以于此时作故。亦兼犯此篇。后二是轻。谓非时饮散及毁威仪等戒三结示罪名可知。上来别释十戒讫。自下结劝指广。谓此十戒彼大本经制戒品一一广解。今但略举名相耳。

见厄不救戒第三十一

初制意者。菩萨见众生在厄。理应殒命救济。何容见自所尊三宝二亲恶人所卖而不救赎。故须制也。别辨亦有违三聚。义可知。

次第者。前故犯重禁。今不济尊厄故也。

释名者。从所防为目可知。

四具缘者。亦四缘成犯。一是所尊。二实在厄。三亲见知。四舍不救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阙初缘得方便罪。阙后三缘俱无罪。可知。

六轻重者。尊境有多少。苦厄有轻重。亲见远闻。救拔有难易。或俱或互轻重同前准思可知。

七通塞者。若痴狂。若彼索多物此迫无求处。设自卖身亦不宛数。若彼为菩萨行故舍身命与之志不愿赎。并应无罪。反上应结。

八释文者。文中有四。一举厄事。二明所尊在中。三制令救赎。四故违结犯。初中佛言者。以是别品之首故标斯语。于中先明厄时。谓以佛在世时无此事故云佛灭后也。虽佛灭后。然信心性厚之世无此事。故云恶世中。次明作礼人有三。一外道以邪信故。二恶人以不信故。三劫贼以求物故。二卖佛下明尊在厄。略举三位。一佛等形像。谓或但将卖或欲融毁。皆须救赎。言父母像者。己父母形像为他所卖。又释谓。佛菩萨尊重如父母。非谓二亲形像。二卖经律。三卖僧等。有四人。一僧。二尼。三在家菩萨。四出家菩萨。故云道人也。言或官等。明所卖二处。谓或入官。或一切人作奴婢也。三而菩萨下明制令救赎。谓见已生慈为救因。方便等救缘。若彼须物。应处处乞索教以赎之。四若不赎下明故违结犯可知。

畜作非法戒第三十二

初制意者。善萨理应慈救益生。何容畜杀害具损财命。亦违三聚。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尊厄不救。今损害众生故也。

三释名者。故畜害具侵他财命。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五缘。一非法物。二以恶心。三故畜积。四恃官势。五损众生。

五阙缘者。随所阙一皆得重方便。准释可知。

六轻重者。各有多少俱等。准前可知。

七通塞者。若痴狂。若为护法。若以调众生令离恶住善。理应不犯。反上皆结。并准可知。

八释文中二。先举过正制。二故违结犯。前中有六。一不得畜刀等四物。此是大刀。其月刃小刀非所犯故。杖是以器杖非局一色。二贩卖等既是在家许贩卖。但不得以轻秤等侵他计其所得。既是犯重。约用小升等以犯此戒。三因官等在俗任官以势取物。或别恃余官以取物等。四恃官势以害心系缚打骂众生。五恃官势破坏他成功夺他所有。六长养猫儿等诸恶律仪略显四种。猪是所杀。余三是能杀。二若故下明故违结犯可知。

观听作恶戒第三十三

初制意者。菩萨理宜处静思道。何容随流荡志失于道意。别显有八。一失禅定。二增放逸。三坏善品。四灭法行。五招大讥。六误所化。七毁禁戒。八成苦因。坏道之甚。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贮畜非宜。今观听作恶也。

三释名者。观听非宜。作不应作。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此中有五种戒。一观鬪戒。二听乐戒。三博戏戒。四妓术戒。五贼使戒。然此五戒各具四缘犯。一有所对用。二有心趣向。三造趣方便。四事成结犯。皆准可知。

五阙缘。初二戒中阙初二缘各不犯。阙后二缘得方便罪。于后三戒中。四缘内随阙一缘皆得方便罪。准释可知。

六轻重者。于前四缘各有多少俱不俱等。准前应知。又此五中前二稍轻。后三应重。三中如次下中上差别可知。

七通塞者。于前二戒中。若病若解鬪。若以音乐供养三宝。理宜不犯。于后三中。除痴狂余一切皆犯。

八释文者。文中三。初别制五非。二初结同制。三故违结犯。前中五非即为五段。初观鬪戒中准后应有不得二字。为后有总结。是故五中有有者无者。以恶心故者明犯因。此有三类。一观相鬪用此快彼无挥解意。二将此为戏悦己狂心。三畅发害心。次明所观鬪亦有三类。一男等相鬪。谓相骂打等。二军兵列阵。三劫相鬪更或可军兵与贼相鬪。更无第三也。等者等余一切所不说者。二亦不得下明听音乐戒。于中略明十种。前九别辨九种音乐声。后一通结伎乐。并可知。三不得下博戏戒。于中有九种戏。第三波罗塞戏者。是西国兵戏法。谓二人各执二十余小玉。乘象或马。于局道所争得要路以为胜也。四弹碁者。谓以指弹碁子。得远为胜。五言六博者有二种释。一云即双六是也。一云别数六种博戏。前释为定。六七可知。八捉壶者。谓捉杖于壶中如嵇康等。九八道行城可知。四狐镜下明妖术戒于中略辨五种一狐镜者。承闻西国术师以药涂狐甲。呪之即于中见吉凶等事。故名狐镜。二用芝草作术。三呪杨枝。四呪钵。五以人髅并用作筮占知吉凶。皆是凡愚所作。岂修行所宜。故严制一切断。五不得下明贼使戒。谓与贼为使助成盗业。若据成他盗边。犯前初篇。约作不应作。犯此罪耳。二一一下总制。三若故下结犯。可知。

坚持守心戒第三十四

初制意者。谓大菩提心是众行之本成佛之因。若忘此心则匿其万德。既坏三聚失于五位。何菩萨之有。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制令断恶。今策令修善故。又前断身语麁恶。今断意中细念。

三释名者。谓一念异心尚立严制。况余麁失。故从所防立名。又制令坚持戒。劝令守心。从所制为名。

四具缘者。有三缘犯。一厌自大行。二缘彼果宗。三舍此求彼。一念便犯。

五阙缘者。各阙皆重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厌有深浅。缘有多少。求有暂永。故有轻重。准前知。

七通塞者。若宿习力暂起现行。若新发心暂失念。若示同彼。若调众生。皆应无犯。余皆犯也。

八释文者。文中有四。一制坚持戒。二制守大信。三制护大心。四故违结犯。初中二。先法说。谓制于四威仪六时诵持戒品。自捡三业无毁纤尘。二举喻中。一如金刚者。明持心坚固无有能坏。二持浮囊者。明用坚心正持戒品。若轻若重无犯纤毫。如浮囊尘许漏则溺。捡涅盘经(云云)三如草系比丘者。依庄严论。有诸比丘为贼所剥。裸形伏地。以草连根缚之。经宿不转。国王因猎见草中裸形。谓是外道。傍人答云。是佛弟子。何以得知。以其右膊全黑是褊袒之相。王即以偈问云。看时似无病。肥壮有多力。如何为草系。日夜不转侧。比丘偈答。此草甚危脆。断时岂有难。但为佛世尊金刚戒所制。王发信心解放与衣。将至宫中为造新衣。种种供养。是故知为持小戒不惜身命。小乘尚尔。况大乘乎。二常生下明制守大信。谓信知自是未成之佛者。信佛性定有故。行必可成故。此信因决定也。佛是已成者。信佛亦曾如我今修成。此信果也。由此信故行无退转。三发菩提心下明制护大心。谓由前信故令菩提心念念相续无暂离心故云也。四若起下明故违结犯。大般若净戒品中。菩萨设起无量世间心不名犯戒。起一念二乘心则名毁犯菩萨净戒。广有狭量。具如彼说。可知。

不发大愿戒第三十五

初制意者。大愿熏修令万行增长。不立弘誓行起无由。故须制也。华严云。不发大愿为魔业。

二次第者。前防心不向二乘。今誓愿趣求大行故也。

三释名者。从所防所制以立其名。

四具缘者亦三缘。一无心起愿。二不愿所愿。三设愿速忘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皆得方便罪可知。

六轻重者。由不发愿废所修行有多有少。故有轻有重。又忘本誓有多时少时。故有重轻。可知。

七通塞者。初心菩萨要藉大愿资成大行。不发便犯。若得位已去宿愿久成。设不新发理亦无犯。

八释文者。文中有二。初制发大愿。二违制结犯。前中有五。一制愿孝行。二愿胜师友。三愿闻大法。四愿如说修行。五愿行坚持。初中应常发孝顺于三处孝顺。一父母是生育恩。二师僧训导恩。三三宝是福田恩。皆是重恩故成孝顺之境也。二常愿下明制愿好师友。于中亦有三类。一好师者。教以菩萨所修正行。二好同学者。同师同行。三善友知识者。未必同师。但同行相资。此并是成行胜缘。故愿得之。三常教下愿闻大法。谓所以愿上胜人。希望教我大乘经律。此总句。十发趣等是别句。谓是菩萨趣佛果之路。即三贤十圣之位。是所行之要。故愿闻解。四使我下愿依解起行。谓即得解已愿一一如说修行。华严中菩萨求法已即作是念。如说行者乃得圣法。不可但以口言而得清净。涅盘经四亲近中亦如说行为终也。五坚持下明愿行坚持。谓坚持戒愿念念相续故也。二若一切下不愿结犯可知。

不起十愿戒第三十六

初制意者。谓不立大誓自要戒行或亏损。故制立誓愿防心策志。令戒行先洁。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对顺起愿。今则对非立誓故也。

三释名者。同前可知。

四具缘者三缘同前。

五阙缘。

六轻重并同前可知。

七通塞者若狂若病若暂忘若得位。理应不犯。反上犯之。

八释文者。文中亦二。先制立十誓。后故违结犯。前中亦二。先总标显意。谓先发十愿已方能解坚持佛戒。二作是愿下别。于中有十三种。前十二大誓自护戒。后一大愿他成佛。前中于淫戒立十二大誓。余戒皆准之。于中初一对所犯戒立火坑刀山誓言。宁以此身等者。挍量表志立誓言。谓火坑刀山但害一身。女色不尔害多少身。又人中刀火苦害非重。恶道火等苦实难量。又此苦一时。彼苦多劫。又世火烧后或生天上。破戒火烧命终入恶道。以此挍量。是故宁入火等而不犯戒下十一望破前淫戒受信施等立大誓愿。谓初六信施四事等。后五上妙五尘等。二对信施衣立热铁缠身誓。为三义故立此诸誓。一如此信施是净戒人受。今若犯戒则为盗受。二诸施主等信佛语故舍妻子粮为福施之。今毁禁受之则欺诳。既误施主荡累如来。三如来大慈分毫相功德与遗法弟子得四事。何容飡佛福而毁佛戒。经云。破戒之人无一渧水分。鬼骂言大贼。是故宁受热铁等不破戒受施也。三对信施食立铁丸猛火誓。四对信施床立卧热铁地誓。五对信施药立三百鉾刺誓。六对信施房舍立投热铁地誓。七对信施恭敬立铁锤碎身誓。八对视好色立热铁挑目誓。九对听好声立千锥劖耳誓。谓劖于遍身锋皆至耳故云遍身刺耳也。十对嗅诸香立千刃割鼻誓。十一对食味立千刃断舌誓。十二对好军立利斧斩身誓。此上五尘皆非犯戒应。故对立誓。十三常愿众生在己先成佛。二若不发下明故违结犯可知。

故入难处戒第三十七

初制意者。菩萨修行要资缘具。难处阙缘违教妨道。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明护戒心坚不避炎灰。今则存身长道微难皆离。

释名者。亦所防所制以立其名。

四具缘者。此中制五种行。一头陀。二游方。三坐禅。四安居。五布萨。皆具四缘。一为修行。二知是难。三不远避。四故入中便犯也。

五阙缘者。皆得方便。并准知之。

六轻重者。难处有深浅。废行有多少。讥过有厚薄。致有轻重。并准思可知。

七通塞者。若自调心。若调众生。若更无处暂时在中。若更无好路。理应不犯。反上犯之。

八释文者。文中有四。一制所修行。二举诸难处。三制不令入。四违制结犯。初中于五行内。一总举三门。二别释四事。前中二。先标所作。二时头陀者。谓春秋二时。头陀者此翻名枓櫢谓枓櫢烦恼也。二冬夏坐禅者。此二时极寒极热既不出游。是以摄迹修禅也。三结夏安居者。谓依教坐夏修行长道。准释中应有四游方五布萨。文略故也。常用下明所用道具。于中三衣为三。佛菩萨像为一故有十八也。并是随身所须资道有要。故制令畜也。二而菩萨下别释中。一先头陀及游方时制畜十八事物。二别显头陀时节。谓此二时非寒非热得入山林增修道业。三若布萨下别释布萨。布萨者。此翻名净住。以半月半月诵戒文。检三业若有犯则令悔。无犯默然使戒净。同住故名也。于中新学者制诵戒人。言半月等布萨时也。诵十重等制所诵戒也。于诸佛等明诵处也。一人等明布萨仪也。各各等制着持受三衣也。四结夏等别释夏安居。并令一一如法应于圣教。冬夏坐禅略不释也。三若头陀时下举诸难处。略举十二难处。一国难恶王者。彼国王不信三宝。头陀不得入彼界中。二地有高下。三草深林密。四黑师子噉人。五虎。六狠。七水。八火。九风。十贼。十一毒蛇所行之路。十二总结一切难处。三不得下制不应往。四若故下违结犯可知。

众坐乖仪戒第三十八

初制意者。以背俗故不以老少为尊卑。以顺道故但以戒德为长幼。显出世之胜范。摧我慢于世间。顺成三聚之行。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令外避厄难。今使内顺众仪故也。

三释名者。亦所防所制以立其名。

四具缘者。四缘成犯。一在众中。二知岁数。三造趣方便。四坐已便犯也。

五阙缘者。阙初二缘不犯。阙后二缘得方便。或但行立皆亦同犯。

六轻重者。众有大小。坐有上下。时有多少俱等。轻重准前知之。

七通塞者痴狂身当说法。若疑他大已便居下坐。若大众坐定自后到来校三五岁十四坐。并应无犯反上皆结。

八释文者。文中有四。一举法总制。二就人辨定。三呵违赞顺。四故违结犯。前中用受戒前后以明长幼故如坐。余一切皆尔。律云。见上座应起不应安坐。见下座不应起等。二不问下约人辨定中。有人释云。令四众等杂合通坐以明长幼。今解不尔。比丘众中自辨尊卑。余众皆尔。是则大小宛然。男女道俗不相和杂。三莫如下简非显是。谓莫如等简非令离。我佛法等显是令修。四而菩萨下而违制结犯可知。

应讲不讲戒第三十九

初制意者。制诸菩提以法救生。令免现未所有灾苦故。别辨四。一令明增福故。二授法行故。三除灾难故。四救先亡故。是故制也。

次第者。前制坐仪。今制引导故也。

三释名者。从所制为名可知。

四具缘者亦四。一见众生。二知厄难。三无慈心。四不引导故成犯。

五阙缘者。阙初后无犯。中二犯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见厄有多少。引导有难易。自身有愚慧。皆俱不俱等轻重可知。

七通塞者。若自愚不解。若彼不受化。若无讲人可请。应一切无犯。反上皆犯。

八释文者。文中四。一化令修福。二制为讲法。三救其所厄。四为制结犯。初中教化众生令作六事。一建立僧房。二于山林中作禅屋等。三为三宝立田园等。四令作佛塔等。五令作冬夏坐禅之处等。六俱一切行导处所皆劝营立。令诸行人得依此修道。二而菩萨下制为讲法。受与大乘令修大行。三若疾病下救其所厄。于中有五。一救苦难中有四。一若病时。二若国有厄难时。三若诸方贼起时。四先亡追福时。皆应说此经等设斋求福。二行来下救灾厄中有五种。一治生不利时。二火灾。三水灾。四风灾。五海罗剎。谓怖彼诸灾皆应讲此大乘。三乃至下救罪报中。一切罪报唯大乘能救。三报者。一现报。二生报。三后报。灭此三报之罪也。七逆八难可知。四杻械下救牢狱难可知。五多淫等救三毒等难。皆应说等通结上厄。皆同以说大乘而作救拔。四而新学下违制结犯。上来别释九戒下明结劝指广可知。梵坛者此翻为默摈。良以非理违犯不受调伏。故以此治之。彼之中明此义。故以为名可知。

受戒非仪戒第四十

初制意者。众生设不发心。菩萨理应化令受戒。何容千里来求而以恶心不与授戒。别乖摄生通违三聚。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讲法引生。今受戒摄物故也。

三释名者。就所制为名可知。

四具缘者五缘。一自解经律。二彼无遮难。三彼来求戒。四此以恶心。五不受便犯也。

五阙缘者。次第阙得方便罪可知。

六轻重者。谓解明昧。求有勤惰。恶心有多少。不受有暂永。俱不俱等轻重准之。

通塞者。病若新差无力。若自闇钝。若彼非实求。若外道诈来。若具遮难。一切不犯。反上皆犯。

八释文者。文中有五。一总摄戒器。二教其衣色。三问遮简器。四制不拜俗。五违求结犯。初中有十八众。广如前十重初释可知。二应教其衣色。于中有三。初制袈裟色。袈裟此云不正色。谓青等五色互相和染成不正色名为坏色。二一切染衣下制余衣色。三若一切国下明制与俗异。并可知。三若欲下制问遮简器。于中亦三。一问数简器。言现身者有二义。一简于过未故云现也。二此七逆罪未轻忏悔。罪犹现在。故云不得与七逆人现身受戒。若依教相应忏悔应得。二七逆者下列名简器。此七逆义具如别章。三余一切下无逆皆得可知。四出家人下制身不拜俗。谓心敬理无所犯。五但解下明违求犯。谓既非七逆但解师语之类。有从百里等来求。而瞋不与戒。理宜结犯。言恶心者。为名利等嫉妬等瞋嫌等计怨等。言一切众生戒者有二义。一不与彼一切求戒众生之戒也。二此是戒名。谓名菩萨戒为一切众生戒。以此是一切众生所应得戒故云也。余并可知。

无德诈师戒第四十一

初制意者。若不解大乘经律持犯轻重而为人作师者有四。一令真法灭。以阙传故。二令非法行。以错传故。三误所化。令他不至解脱处故。四增自恶业。以贪名利故。是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实有解来求不与。今实无德强为他作师。皆所不应故也。

三释名者。防彼诈失制令实学。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具四缘成。一实自无知。二对彼所化。三贪名利等。四授戒便犯。

五阙缘者。随阙皆有方便罪。可知。

六轻重者。无知有多少。所化有利钝。贪心有轻重。授戒有具阙。亦俱不俱等轻重可知。

七通塞者。若学犹未成。他来逼请。不为利等授。应不犯反上皆结。

八释文者。文中五。一辨在师德位。二制教弟子。三实无所知。四为利诈解。五授戒结犯。初中既教他起信便与授戒。故云作教戒法师者也。二见欲受下明制教弟子。于中有四。一教请二师。此有二义。一谓于人中请此二师受菩萨戒。如受沙弥十戒法。二遥请本师释迦佛等为和上。亲请传戒师为阇梨善戒经云。师有二种。一是不可见。谓佛菩萨僧是。二可见。谓戒师是。从是二师得菩萨戒。又普贤观经请五师者。于不可见师中请也。瑜伽等中请一师者。唯望可见师说也。二二师应问下明应问七遮。七遮即是七逆。以障受戒故名遮也。此经约遮故别问七。若据大小二义。善戒经约德通问十种事。具者方得受戒。一具三戒不。谓五戒十戒及具戒。彼经约出家菩萨。要具此三戒方得受菩萨戒。二发菩提心不。三是真实菩萨不。四能舍一切内外所有物不。五能不惜身命不。六能于贪处不贪不。七能于嗔处不瞋不。八能于痴处不痴不。九于畏处不畏不。十能随我所受一切菩萨戒不。皆应答能尔。若具足言。应先问七遮。后问上十德方可得受。若在家菩萨十中除初余皆同问。善生经中更有余问。如彼辨也三若有下教忏犯十重罪。谓若有犯十重者教忏悔方法。言三世千佛者。谓过去庄严劫中华光如来为首。下至毘舍浮如来。如是等一千诸佛。今贤劫中俱留孙如来为首。下至楼至如来一千佛。未来星宿劫中日光如来为首。下至须弥相如来为一千。又见好相中。既不言梦见。觉见甚难。若得此相。旧戒还全。更不须受。若不得此相。旧戒已失。故云现身不得戒。此是上品缠犯故失戒也。而得更受故云而得增长戒。增受是重受也。四忏轻垢罪。谓教对首忏。如比丘忏提罪通。法论犯此二篇忏有四种。一上缠犯十重对十方佛方等忏。二中下犯十重对四菩萨僧忏。三犯十重下重方便对首忏。四轻方便责心忏。二轻垢中。本罪对首。方便责心。并如别集中说。五而教戒师下明于上所说制令委解。故云一一好解也。三若不解下明实无所知。于中有五。一不解戒法。谓若轻若重是犯非犯是持非持。二不解理法。谓真谛平等不违俗等。三不解位法。谓习种是十住。长养是十行。不坏是十回向金刚幢位。道种是十地。谓圣道治惑故云也。正性是佛位。正果显故。四不解行法。谓于上诸位多少观行及入定出定等分齐。言十禅支者。谓初定五支。二定一支。三定四支。四定一支。此经非本未故须入行。五一一不得意者。总结无知也。四而菩萨下明为利诈解。于中初为四事诈现解法。谓一利。二名。三门徒。四供养。后自欺欺他是出过呵啧。五与人下明作已结犯可知。

非处说戒戒第四十二

初制意者。戒律制于内众。为秘密之教法。外道恶人理非所闻。故须制也。别显有三。一轻自戒品。二增彼恶见。三令他毁谤。是故制也。

二次第者。前则为利诈解。今则为利妄传故也。

三释名者。不应说而说。戒防此失。故为名。

四具缘者亦四缘。一为利。二对外人。三心不迷。四说戒了便犯。

五阙缘者。随阙皆得方便罪可知。

六轻重者。为利有多少。外人有善恶。心中有想疑。说戒有具阙。皆有俱不俱等。轻重可知。

七通塞者。若对国王。若纯信行人。若将为进戒先说示问能不。皆不犯。反上失。

八释文者。文中有四。一总制。二通塞。三择恶人。四违制结犯。初中言未受菩萨戒者。此有三种。一纯不信菩萨道故不受。二虽不谤亦不能受。三信拟受未受。二结犯。二外道者执着异道求佛法过。闻佛所说杂碎戒相戒当轻毁。三恶人闻说戒律轻毁法众故不应说。言千佛者多也。谓一切诸佛皆同说此戒故云千佛大戒。非但贤劫千佛也。二邪见下明通塞中。以此戒制自内众。理非彼闻。如人宝藏不示贼处。言除国王者。佛法付属二人。一佛弟子为内护。二国王为外护。是佛付嘱之人故对说无犯。又以国王有力。当依戒律策励行人。故须知也。余非此用一切皆断。三是恶人下释恶人。恶人有二种。一顽愚。谓此身无戒虽人名畜。以无人因故。后身永不见三宝。如木石无心。岂有能见。二恶见。谓邪见乖理如木非情。四而菩萨下违制结犯可知。

故毁禁戒戒第四十三

初制意者。菩萨理宜不惜身命护持净戒。何容坏自本誓而无惧毁禁戒。故须严制。又为护一切戒品令坚固故制此戒也。

二次第者。前不应说而说。今则不应犯而犯故也。

三释名者。从所防为目。

四具缘者亦四缘。一身有戒。二对犯境。三故起心。四作便犯。

五阙缘者。谓一三无犯。二四得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谓境有强弱。心有克谩犯有轻重。亦有俱等。准前。

七通塞者。此戒无别制但起心犯余戒即亦犯此戒。是故通塞皆如诸戒处说应知。

八释文者。文中有三。初泛举毁禁。二显过呵啧。三制毁结犯。前中言信心出家等者举其本誓也。故起心等者明违誓结犯。二不得下明显过呵啧。于中有八。一供施无一毫分。二大地无一足分。三饮水无一渧分。问供施破戒无分可尔。王之水土众生同感。何故亦无分。答白衣无戒食王水土皆有输税。出家不税。良为戒行。今既二种俱无。岂有其分。无分而用。岂非是贼。四鬼遮骂贼是此义也。谓戒行若金刚有戒神赞护。今既戒破神去。则有五千大鬼遮其前而骂贼。扫其后而灭路。五世人亦骂之。谓于佛法中作偷形相贼偷利养等贼故也。六一切众生不欲见者。以如怨诈亲故。七犯戒同畜生者。以是罪身同故。八同木头者。无所知故。三故毁下制毁结犯可知。

不敬经律戒第四十四

初制意者。以戒是成佛膳因。彼教理宜尊重。况是诸佛之母如来所师崇重之极。岂先于此。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令不毁禁戒今制令敬法故也。

三释名者。防彼不敬制令重法。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亦四缘。一对胜法。二无敬心。三不求供。四不作便犯。

五阙缘者。各阙皆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轻有多少。心有轻重。身有富贫。作有好恶。俱等准之。

七通塞者。若病若贫无得处。若常入深定。若贪救众生。若恒说法。理应无犯。反上皆结。

八释文者。文中有五。一制受持。二制读诵。三制书写。于中先举难。谓剥皮等。后况易。谓木皮等。谓贝多叶皮为木皮也。余可知。四常以下制令供养书写等。十种法行此中具说。五若不下违制结犯可知。

不化众生戒第四十五

初制意者。为菩提心是成佛因故。制诸菩萨故化众生。皆应令彼发此大心。经云。若以小乘化。我则堕悭贪。此事为不可。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则于法不敬。今则于生不化。是故俱制也。

三释名者。舍化众生违害大悲。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亦四缘。一对众生。二不起悲。三不起方便。四舍不劝导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各阙皆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众生有难易。悲心有厚薄。方便有多少。不劝有暂永。亦有俱等准前。

七通塞者。若病若无力。若未解若彼难化。并理应无犯。反上皆犯。

八释文者有四。一制化人类。于中大悲是能化之心也。城邑等是化处。一切众生是所化。唱言等是化方便。受三归等化所得益。此有二义。一受戒先受三归后说十戒相。二有二种受戒。一受菩萨三归戒。二受十戒。二若见下明化畜生类。谓彼无领解故以此言警觉成自熏修。则与彼远作胜因。如昔有牛塔前食草举头见塔后便得度等。三而菩萨下立制定位。谓要化众生令发大心方是菩萨故云也。四若不下违制结犯可知。

说法乖仪戒第四十六

初制意者。令彼重法增善根故。自亦重法顺教命故。为成二利顺彼三聚故制斯戒。

次第者。前教人发心。今则教令敬法故也。

三释名者。所防所制以立斯名。

四具缘者四缘。一对他人。二住非仪。三不起悲。四发言说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各阙皆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可语不可语。住非仪有深浅。无悲有暂永。发言有具阙。俱等准前可知。

七通塞者。若他病重。若王力自在。并无犯。反上皆犯。

八释文者。文中有三。一制非仪。二教正则。三违结犯。前中悲心是化众生因故教常起也。贵人多慢故偏举之。三非仪有三。坐己立。二人高己下。三人在座己在非。座。此中高座具后二也。并可知。二若说法下明教正则。于中五事。一置法师于高座。二供之以香花。三听者居下坐。尊敬如父母。五领受其教如事火梵志。摄论云。若人戒足虽羸劣。而能说法利多入。如佛世尊应供养受彼所说。故相似。又经云。有知法者。若老若少皆应供养如事火婆罗门。三其说法者下明违制结犯。不如有三种。一身仪谓立等。二念谓求名利等。三语业谓非法说法法说非法及世俗言词等。又智论中唯说诸行法及实相法方为法施。余皆非也。

非法立制戒第四十七

初制意者。菩萨理应不惜身命护三宝。而反恃威损坏正法。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说法非仪。今持威灭法。为失既重。故次制之。

三释名者。从所防为目。

四具缘者亦四缘。一信心受戒。二恃自高威。三非法立制。四损坏佛法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阙初缘结重罪非犯戒。阙次缘结重方便。阙后二缘皆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恃威立制坏法各有多少俱等准之。

七通塞者。若制恶人不令出家不听造像将卖。理应不犯。余皆犯。

释文者。文中有三。一总明灭法。二别显灭相。三故作成犯。前中亦三。一本以信心受戒。二恃自高威。三破灭佛法。二明作下别显中。一障其出家修道。二障造形像造经。此破住持三宝。遗法众生赖藉此住持。今既损减。其罪重故。总结云破三宝罪也。三而故作下违教结犯可知。

自坏内法戒第四十八

一制意者。菩萨理应护持正法先扬显发令法久住报佛恩。何容为利自毁内众损己正法。为失既大。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恃自威。今恃他势。各皆损法。故同制也。

三释名者。所防为目。

四具缘者亦四缘。一为名利。二王前说戒。三横作留难。四系缚内众。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四缘各阙皆四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四缘各有多少并有俱不俱等准之。

七通塞者。若制恶比丘等不损法。理应不犯。余皆犯耳。

八释文者中有五。一举过令离。二举德制修。三闻非劝伤。四况自亲作。五故作结犯。前中先举本好心出家。次为名利于王等前说戒系缚。自食下喻显。莲华面经云。佛告阿难。譬如师子命终若空地若水若陆所有众生不噉食彼师子身肉。唯师子身自生诸虫自食师子之肉。阿难我之佛法非余能坏。是我法中诸恶比丘破我三大阿僧祇劫积行勤苦所集佛法。解云。佛法外人所不能坏故云非外道等。二若受佛戒下举德制修中。制令护戒至诚。如慈母念于一子。如孝子事于父母。皆无时暂忘也。三而闻下明闻非劝伤。于中先伤同现在苦。后宁自下通入恶趣。并可知。四况自亲作中。正作及与破灭作因缘。无孝顺心者是破法因也。五若故下明故作结犯可知。上来别辨九戒竟。二是九戒下总结劝学可知。上来别显轻戒竟。二诸佛子下总结。此是三世同诵。上来别明轻重二篇戒竟。

三诸佛子谛听下总结劝学。于中有四。一举佛同诵。谓三世佛菩萨及我释迦在因在果皆同诵。故知是要胜。二汝等下劝众令持。谓举彼诸众略劝作五事。一受持。谓领纳名受不忘名持。二读。三诵。四解释。五书写。三佛性下明流通不绝。谓佛性常住明理法湛然也。戒卷流等明教法传通。又释。佛性为成佛本有之因。戒卷为外缘。传受。谓从过去传至现在。现在向未来。展转相受故云不绝也。四得见下明传授利益。谓于中有三。一见佛益。谓得见此贤劫中千佛相授。二永离恶处益。三得生善处益。谓生人中等为道器身。摄众生处也。上来总是正宗竟。

第三我今下结劝流通分。于中四一。结已略说。二汝等下劝学令修。三如无相下指彼广文。四三千下明众闻奉持。谓彼品中一一广说。令彼三千徒众闻生欢喜。又释。彼三千众闻佛诵此略本。生喜受持。释文既了。述怀颂曰。广本毘尼藏。薄佑莫能见。恋彼菩萨戒。竭愚而解释。愿此摩尼灯。恒耀十方界。示导诸群生。至大菩提所。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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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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