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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心印卷八

宋天竺三藏沙門求那跋陀羅譯

曹洞三十四世博山三世雷峯沙

門釋圅昰疏

嗣法門人沙門 釋(今無今覞)較

○六示如來正覺常住。分四。

△初示正覺不同作過。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常為無常。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謂二俱有過。若常者。有作主過。常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是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應斷。而如來不斷。

前問一切法常與無常。此問如來所證之法為常無常也。如來正覺。不可言常與無常。謂二俱有過也。若常。則墮作者過。如外道神我。說為能作。如來覺性。非生因之所生。為了因之所了。以無所作。故非常。非作常也。若無常。則墮所作過。同於陰相。陰屬所作。無性。陰壞即斷。而如來覺性不斷。故非無常也。

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缾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以所作故。(魏譯云。若言一切皆無常者。一切智。一切智人。一切功德。亦應無常。以同一切作法相故)一切所作。皆應是如來。無差別因性故。(魏譯云。若言一切皆無常者。諸佛如來。應是作法。而佛如來非是作法。以無更說有勝因故)是故。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領上所作無常。謂凡有所作。悉皆無常。同缾衣等。而如來亦有所作。而非無常。以無差別因性。謂如來所修福智。順性起用。無有別因。不同所作也。

△二示正覺無間智常所顯。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虗空常。如虗空常者。自覺聖智眾具無義過。大慧。譬如虗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俱不俱。常。無常過。故不可說。是故如來非常。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得智常。故如來常。

此言如來非常。不如虗空。以虗空常。離常無常一異俱等四句。常。無常過。而如來雖無常過。不如虗空。以有自覺聖智事故。如來非常。不如兔角。以兔角有無生常過。而如來無無生常過。故不如兔角。以有方便所得故。故知如來所作。不同諸物。如來無作。不同虗空兔角。於二中間。而得如來無間清淨性智。故曰如來常也。如來甞於涅槃會上。宣說常樂我淨。皆為離過所顯。三世如來。無上法印。無有二旨也。

△三示如來性常平等。

大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虗空。亦非愚夫之所覺知。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識彼諸陰界入處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不實虗妄想生。大慧。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

此直顯如來無間聖智。三乘平等。有佛無佛。本覺常住。不住虗空。不同覺想。虗空無故。想不實故。若能於此明悟。即轉無始虗偽習氣。為無間般若。一切心意意識諸陰入界。純一寂靜。究竟不二。惟愚夫不覺。舉體全妄。迷如來無間聖智。為心意意識。流轉三有。同於幻化。所謂從不實妄想生也。總之法體無二。迷則有常無常。妄見似二。覺則妄見頓捐。惟一寂靜。然迷與覺。本來具有。悉有熏義。圓覺謂一切眾生。皆證圓覺。法華謂佛種從緣。乃信般若聖智。終不埋沒。時節若至。其理自彰耳。

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

一切眾生不成無上正覺。究極而言。不越言說分別二種過謬。由分別而起言說。又因言說而生分別。言說所依。分別為咎。故分別覺滅。則二見頓離。不墮愚夫不寂靜慧者所起常無常熏也。

△四總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眾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眾具無義者。謂不覺自心現量。則無本可據。會歸無極。內既無冥合之原。故外必生分別之過。此二邊所由墮也。若捨分別。覺於真源。則自內所證。不落斷常。然不可於此立宗也。於此立宗。仍是迷覺相待。眾雜義起。而非等觀心量已。等觀心量者。唯有默契。故非言說所及。

○上六示如來正覺常住竟。七示生滅之原。以顯藏識即如來藏。本無垢染。分五。

△初大慧請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更為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佛言。善哉。諦聽。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因前發明如來所得。無間智常。此又以生滅為請。葢謂眾生不達真智常住。妄見生滅。實有所由也。夫陰界入性。本無作者。而生滅宛然。良由不覺如來藏性。舉體翻為藏識。與七識身俱。起諸根識。攀緣外境。所有生滅。雖無有我。而有藏識。七識不斷。此二乘所不能知。如來教授菩薩。第一明捷。所當諦觀也。

△二示如來藏清淨無垢。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長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此三世如來秘密之旨。正與妄想無性。互相發明也。如來之藏。既為善不善因。則如來之藏。亦無有性。如工伎兒。變現諸趣。而無有我。及與我所。於此若覺。則無性之性。以照了故。七識不生。所有智用。悉皆平等。於此不覺。則如來藏。翻為藏識。所謂住地無明。無明不覺。妄動成業。是生見分。為七識身。此七識身。一切凡外執為我體。故有常見。非常計常。悉墮無常。若離無常我見。則自性無垢。畢竟清淨耳。三緣。謂根塵識。此識兼指諸識。亦由七識所起。皆屬見分。根塵屬相。亦不離見而有所現。故知三有內外。成於七識。總由不覺如來之藏。藏性無性。所以隨緣。隨緣染淨。善不善生。非實有種。而一切種子依之。所謂無始虗偽習氣也。

△三別凡愚依識解脫。不見如來藏性。

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若因若攀緣。彼諸受根滅。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受想正受第四禪。

諸識。指七種識也。迷如來藏。轉為識藏。而有七識身。一時諸識頓現。念念有七者。謂諸識皆有七識主持。由是不實妄想。騰躍轉生。攝取境界。不了目前名相。由自心現。復依名相。生苦樂受。貪生生貪。纏綿不止。以受為因。名相為緣。滅苦樂受。名相不生。一切妄想。暫得停息。成滅盡及四禪定。不知受原無我。生受滅受。皆為虗妄。此凡夫厭離生滅。而無有諦。作滅盡想也。

善真諦解脫修行者。作解脫想。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識藏。七識流轉不滅。所以者何。彼因攀緣。諸識生故。(唐譯云。而實未捨未轉如來藏中藏識之名。若無藏識。七識則滅。何以故。因彼及所緣而得生故)非聲聞緣覺修行境界。不覺無我。自共相攝受。生陰界入。(唐譯云。以彼唯了人無我性。於蘊界處取於自相及共相故)見如來藏。五法自性人法無我則滅。

二乘得真諦解脫。別於四禪。然以不轉藏識為如來藏。則七識不滅。謂七識與藏識為因。復緣藏識而得生住。所謂依彼反緣彼也。二乘不覺自心所現。不知所現唯心。無有法性。但於陰入界。發明無我。離於攝取。猶有陰入界自共相法。此即七識習氣不滅也。此識須轉藏識為如來藏。始知名相妄相。當體全空。正智如如。亦徒有說。至此方名人法無我耳。不覺無我。正謂不覺法無我也。二乘但證人空。不證法空。為不達如來藏性。則藏識不離。藏識不離。則七識必不滅。七識不滅。而言人空。但空界內之我。而八識習氣之我。實所不覺。唯觀陰入界空。證於真諦。不生愛取。斷三界因。七識外分我滅。而內我不滅。所謂不覺無我也。

△四示如來藏自覺。頓離生滅。非諸二乘。

地次第相續轉進。餘外道見不能傾動。是名住菩薩不動地。得十三昧道門樂。三昧覺所持。觀察不思議佛法。自願不受三昧門樂及實際。向自覺聖趣。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賢聖種性道。及身智意生。離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進者。當淨如來藏及識藏名。

承上見如來藏滅七識身。則能隨地次第轉進。不為外道之所搖動也。此當第八不動地。所謂不動地前纔捨藏。捨於藏識。即正受現前。以得如來自覺。為覺所持。發於悲願。故能不受三昧門樂。及住實際。實際。謂真如實際。住於真如實際。則見無佛可成。無生可度。故不住實際。依智起用。所謂自覺聖趣。不共二乘及諸外道所修行道也。十賢聖種性。即十地種性也。謂由十地以至佛地。得三種身。離於三昧。圓滿菩提。故欲得勝進者。當善如來藏及識藏名。謂如來藏識藏。一體二名。悟迷之別耳。原夫如來藏。本自無性。無性之性。至真至寂。真寂之極。即為無明。無始無明。不覺妄見。見妄元空。不離本際。若能覺此。安住心海。更無別有也。身。即法身。智。即報身。意生。即化身。轉八識得法身名。轉七識得報身名。轉六意識得化身名。一剎那間。悟迷所轉。所謂但轉其名無實性也。

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則無生滅。大慧。然諸凡聖悉有生滅。修行者自覺聖趣現法樂住。不捨方便。大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聞緣覺心想所見。雖自性清淨。客塵所覆故。猶見不淨。非諸如來。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猶如掌中視阿摩勒果。

此言見如來藏者。淨治現流。雖亦不捨方便。而不同於二乘也。迷如來藏而為識藏。則舉體生滅。如實知識藏即如來藏。則生滅頓離。而諸凡聖悉有生滅。故修行者見自覺智。猶不捨法樂方便。所謂明知生是不生性。奈何為生滅之所流轉。如來以為其力未充。故有方便也。此之方便。非謂如來自性。猶有不淨。如二乘心想所見。雖知自性清淨。以客塵覆故。猶見不淨。所有三昧法樂。皆成實法。不如自覺修行者。明見自性。但以方便。頓除現流。故知見性不可不明。舉如來親見現前境界。非一非異。如觀掌中阿摩勒果。更無疑礙也。

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揚演說如來藏及識藏名。七識俱生。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唐譯云。令諸聲聞見法無我)故勝鬘夫人承佛威神。說如來境界。非聲聞緣覺及外道境界。如來藏識藏。唯佛及餘利智依義菩薩智慧境界。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莫但聞覺作知足想。

如來藏名識藏。與七識俱。此非二乘境界。以二乘不信八識即如來藏。故於我見無我。常見無常。是為倒想。為除此想。故說識藏即如來藏。使知心意意識皆無自性。見法無我。得於真我。此是諸佛境界。除勝鬘夫人。及餘利智菩薩。無有能知者。故誡菩薩莫作知足想也。

△五總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二種攝受生。智者則遠離。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事悉無事。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著名字者。不見我真實。心為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為伴侶。妄想觀伎眾。

偈言甚深如來藏。而略言識藏。謂即識即性。真如無明。安住深密。雖有七我。妄見自他。如鏡無心而現眾像。喻無明妄習。隨緣頓現。如實而觀。都無是事。智者了達。當體遠離。愚夫觀指。不見真實。此迷覺所由分也。八識無性受熏。隨緣變現。故如工伎。七意內因外緣。故如和伎。五識攬塵。故如伴侶。六識分別。為觀伎眾。總由妄現。非有實事也。

○上六示正覺非因果法。離生滅說。以顯真常無垢。頓超諸地竟。七示八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究竟大乘。成第一義。分二。初示五法轉變。分三。

△初列五法相。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我及餘菩薩摩訶薩。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聖賢。

此問五法自性識二無我究竟差別也。總問四種。答單列五法者。上雖各明。亦三種皆入五法之意。覺名相妄想。無有自性。即能發明正智。證於如如。此修行者所為入自覺聖趣。不見心外有法。即時遠離斷常有無諸見。現法樂住。乃聖賢境界。非凡愚分也。謂凡愚無自覺聖趣。故不覺五法自性識二無我。悉唯心量。而於心外別見法相。雖正智如如。皆為妄現耳。

△二示名相悉由妄想。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聖賢。佛告大慧。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流散已。種種相像貌。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妙色。計著已。無知覆障。故生染著。染著已。貪恚癡所生業積集。積集已。妄想自纏。如蠶作繭。墮生死海諸趣曠野。如汲井輪。以愚癡故。不能知如幻野馬水月自性。離我我所。起於一切不實妄想。離相所相及生住滅。從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時節微塵勝妙生。愚癡凡夫隨名相流。

一切名相。從妄想生。非有異因。以明外道異因。皆由不達名相無有自性。當處無生也。一切世間。因名生相。相生妄想。妄想無知。隨相染著。起貪嗔癡。結諸業繫。如蠶作繭。流轉生死。如汲水輪。不知一切名相。俱無自性。如野馬水月。無我我所。但由妄想不實施設。非有異因。說有異因。如自在時節等。悉愚癡凡夫。不達名相。隨名相轉耳。

△三轉妄想即智如。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意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

此又詳示妄想施。設使達名相不實。即轉妄想而為正智也。由根識所照。起色等諸相。又由妄想分別。施設眾名。諸相纔顯。若當諸識照了。未興分別。無所顯示。於此明悟。始知一切名相了不可得。且即顯示名相之妄想。而為了達名相之正智。無有異體而有異用。所謂有煩惱則無智慧。有智慧即無煩惱。正智現前。分別不生。非常非斷。此非二乘境界。豈況外道耶。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捨離二見建立及誹謗。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大慧。菩薩摩訶薩。住如如者。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地。得菩薩歡喜地已。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法自覺法趣相。離諸妄想見性異相。次第乃至法雲地。於其中間。三昧力自在神通開敷。得如來地已。種種變化圓照示現。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滿足十無盡句。為種種意解眾生分別說法。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

此即名相而得如如也。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離有無見。親得法體。故即名相而得如如。如如法位。即無所有歡喜地境界。至此地已。永離一切惡見。名出世間。由是真如法相。漸次成熟。即能順如幻法。以自覺智。起諸法行。離妄想所見諸法異相。謂一切法真如實相。無有一異。見一異者。妄想耳。菩薩即妄即真。故能以無相之相。建立諸地。隨三昧力神通自在。究竟佛地。變化照耀。對現色身。如水中月。滿足十無盡句。為種種眾生分別演說。此名法身離意所作。任運如如也。

○上初示五法轉變竟。二示一切法悉入五法。分四。

△初示三自性入五法。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為三種自性入於五法。為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如日光俱。種種相各別分別持。是名緣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

此言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且先明三種自性入五法也。名相無性。妄計所成。故攝名相總為徧計執也。依妄計之名相。而起分別。心心數法。一時頓起。無有先後。如日與光。名緣起性。若達妄計名相本無自性。心心數法。應時銷落。銷落隨相之心。智照洞然。了達無性之相。□如顯示。故名圓成實性也。

△二示八識二無我入五法。

復次大慧。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意識及五識身相者。不實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攝受滅。二無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聲聞緣覺菩薩如來。自覺聖智。諸地相續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此言八識二無我入五法也。不覺自心所現。八種識相。一時頓生。各有自類。施設妄想。能妄所妄。人法宛然。若覺自心現。見相氷融。即轉心意識而為四智。能所取空。智寂互顯。故二乘菩薩如來。所有自覺智地。悉入五法也。

△三示一切佛法入五法。

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處所形相色像等現。是名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為缾等。即此非餘。是說為名。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缾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展轉。離不實妄想。是名如如。真實決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為眾生如實演說施設顯示。於彼隨入正覺。不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道聲聞緣覺所不得相。是名正智。大慧。是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當自方便學。亦教他人。勿隨於他。

此言一切佛法。皆入五法。重釋五法。示人隨順智如。次第所證。所謂方便也。推言因相得名。狥名顯相。施設妄想。總顯一切名相。必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中。無有展轉。但離妄想。即是如如耳。此一切法自相真如。十地菩薩。淺深所證。非諸二乘。故曰我及諸佛隨順入處也。無分別智。緣真如境。若緣餘緣。屬後得智。然二智體一用異。了俗亦由證真。故二智皆由真如所顯也。隨順二智所證真如。得入正覺。到究竟處。非常非斷。現他受身土。及變化身土。如實演說。破諸疑網。故曰一切佛法。悉入五法。由自證知。不從他得也。

△四總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有我。悉攝摩訶衍。名相虗妄想。自性二種相。正智及如如。是則為成相。

偈頌五法自性八識無我。悉攝大乘。大乘。謂自心現量也。迷自心量。則名相紛紜。智如互顯。依他將為別有。計執必待圓成。八識之無明欲破。二我之爾燄須融。至於覺。且作何觀也。渡河之夢。回憶啞然。當自泯絕耳。

○上七示八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究竟大乘。成第一義竟。八示三世如來法身過世間望。非剎那義。始終無過。清淨無漏。分四。初示法身自通過世間望。分十。

△初請諸佛恒沙妙義。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句。過去諸佛如恒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說而受。為更有餘義。惟願如來哀愍解說。

諸佛境界。不可思議。佛智境界。不可思議。眾生境界。不可思議。妄想境界。不可思議。此不可思議。等法界性。無欠無餘。不出不沒。無可指陳。亦非無說也。此因恒河沙佛之喻。獨顯斯義。除為眾生方便引譬。乃於無義之句。旁通真實。非一切智。孰能與此。

△二示諸佛自通過世間望。不可譬說。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是說言。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華。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與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譬。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恒河沙。無有過咎。

三世佛量。非如恒沙。過世間望。非譬所譬。此如來真語如語。無上妙諦。惟證所知。然以眾生希望。奪彼虗偽。權示真實。謂有諸佛。非如優曇。或說優曇。示難遭遇。而非以建立自通也。自通境界。非可見相。非不見相。如來真實行處。過心意識一切相見。無可為喻。又曰然我譬說。佛如恒沙。亦無過咎。則聖智旁通。隨說而示。非二乘及始教菩薩之所能窺也。下文廣示此義。唯當明悟耳。

△三喻如來法身本寂。

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魚鼈輸收魔羅。師子象馬人獸踐踏。沙不念言。彼惱亂我。而生妄想。自性清淨。無諸垢污。如來應供等正覺。自覺聖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諸人獸等。一切惱亂。如來不念而生妄想。如來寂然。無有念想。如來本願。以三昧樂。安眾生故。無有惱亂。猶如恒沙。等無有異。又斷貪恚故。

以下皆即恒沙。廣明佛義。而此且喻如來法身本寂也。如來自覺聖智。恒沙大力。神通自在。為一切外道人獸惱亂。而覺沙體寂。無有念想。唯以本願。安樂羣生。令彼自覺。無有貪恚。乃知一切眾生。亦有自內覺沙。無始時來。為諸邪見人獸踐踏。都無厭離。寂然至今。無增無減。唯以真如本願。安樂一切念念起滅眾生。令住法位。無有惱亂。猶如恒沙。斷貪恚故。而一切眾生不自覺知。見為如來諸佛如彼恒沙也。

△四喻法身不滅。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恒沙不壞。

此喻如來法身常住不滅也。譬如恒沙。同此堅固。為地自性。與火大俱生。火因地而得燒性。地因火而得生理。俱無燒盡義也。

△五喻法身徧一切處。無有揀擇。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如來光明。亦復如是。無有限量。為成熟眾生故。普照一切諸佛大眾。大慧。譬如恒沙。別求異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無生死生滅。有因緣斷故。

此喻如來法身遍一切處。無有揀擇也。自心現量。普周沙界。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所謂無有異沙也。有因緣斷者。又防自然之過。如來既示人以日用渾然。無是非是。而復顯無垢清淨之旨。可謂互相發明矣。

△六喻法身對現無有增減。

大慧。譬如恒沙。增減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來智慧成熟眾生。不增不減。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壞。如來法身。非是身法。

此喻法身應現無有增減也。眾生緣熟。即見如來成等正覺。說法度生。入般涅槃。而如來法身。本無去來。亦無心現。有去有來。是為身法。而如來非是身法。不可破壞。所謂隨緣赴感靡不周。而常處此菩提座也。

△七喻如來悲願等於法界。

如壓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極苦眾生逼迫如來。乃至眾生未得涅槃。不捨法界自三昧願樂。以大悲故。

此喻如來悲願等於法界也。油。比如來疲厭心念。如來以十無盡句。成就眾生。極苦逼迫。無有厭捨。大悲所成也。

△八喻如來法身隨順涅槃。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去是壞義故。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此喻如來法身隨順涅槃。若不隨順。則為生死流轉。成斷滅義也。生死本際。即涅槃本際。以不知故。則不隨順。作去壞想。去者斷義。而如來法身不斷。

△九示生死解脫本際無邊。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眾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解脫可知。佛告大慧。無始虗偽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解脫。不滅。是故無邊。非都無所有。為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觀察內外。離於妄想。無異眾生。智及爾燄。一切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

生死本際。即涅槃本際。以不知隨順。起於妄見。則生死相異。涅槃相異。成習氣過。若知自心所現。生死涅槃。本無二際。即妄習因滅。見外諸法無有自性。遂能轉妄想身。隨順生死。名為解脫。而非斷滅。故曰無邊。非都無本際也。但以不知本際。妄見生死涅槃。作有邊想。為彼妄想。說於無邊。葢使觀察內外。唯除妄想。更無眾生名字。智及爾燄一切諸法。悉皆寂靜耳。故知眾生生死。皆由妄想。不知自心現。則妄想生。知自心現。則妄想滅。滅則本際隨順。生死涅槃。都如夢幻已。

△十總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觀察諸導師。猶如恒河沙。不壞亦不去。亦復不究竟。是則為平等。觀察諸如來。猶如恒沙等。悉離一切過。隨流而性常。是則佛正覺。

如來法身。非壞非去。若更有究竟。則涅槃生死。二非平等。若非平等。則屬作因。作則無常。多諸過患。故知但除妄想作因。則隨流得性。便見如來自覺境界。同生死際。寂靜常住也。此如來因恒沙喻。建立自通。離言說過。雖有言譬。究竟不可思議也。

○上初示法身自通過世間望竟。二示法身無漏。非剎那義。分二。初示諸法剎那。分二。

△初將示剎那非剎那義。先列諸法。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剎那。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為。無為。世間。出世間。有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

問剎那義。以顯非剎那義也。念念不住。名為剎那。亦名壞相。亦名空相。一切法剎那者。謂自心所現一切內外諸法。念念不住。以不識自心非剎那義。唯見所現念念生滅。剎那不住。而誤以無為法。皆同滅盡。起於斷見。而不知一切法剎那。有非剎那。此非二乘所辨也。問答激揚。總明此旨。先列一切法。以待下顯。

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

略言五陰法。以一切法悉從五陰生起。五陰法又以心意意識習氣為因。而得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謂三界六凡有漏妄想。為剎那義也。

大慧。修三昧樂三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為賢聖善無漏。

三乘聖賢無漏因相。此非剎那。由修三昧得法樂住之所顯示。後乃發明也。

△二示剎那義。

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說。大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不壞身生。亦生亦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餘識生。形相差別攝受。意識五識俱相應生。剎那時不住。名為剎那。

此指善不善有漏心識。本有不壞身。誤隨生滅。故即剎那。以顯非剎那義也。如來藏名識藏。非外道所說。謂外道不知識藏即如來藏。故當五識承心意意識所起善不善相。展轉變壞時。彼相續流注不壞。亦隨諸識與身俱生。與身俱滅。由本不覺自心現量。於所現次第滅中。不能安住。即有餘識隨夙習所重。起諸形相。復引意識。及五根識。心法相應。成剎那義。楞嚴云。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此不壞相續。由本不覺。誤隨生滅。豈非能生諸緣緣所遺者。枉入諸趣。誠可悲夫。

○上初示諸法剎那竟。二示無漏習氣非剎那義。分五。

△初示剎那非剎那義。

大慧。剎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俱生識習氣。剎那。無漏習氣。非剎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剎那論故。不覺一切法剎那非剎那。以斷見壞無為法。

此正顯剎那非剎那義也。迷如來藏而為識藏。即有意俱生識。成於習氣。此為剎那。若達意俱生識。因迷而有。本無自性。即轉識藏為如來藏。此無漏習氣非剎那義。非凡愚所覺也。凡愚但覺一切法剎那。而不知一切法剎那。有非剎那。徒以斷見。壞無為法。故知一切眾生。不覺不知。誤隨生滅。此如來所以無間悉檀也。

△二示如來藏非剎那義。

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剎那見妄想熏心。

七識以不覺妄起見分。攬為自體。妄體元虗。故非涅槃因也。如來藏在迷位中。妄受苦樂。而與涅槃因相和合。雖共諸受生滅。而因相不滅。以有五住熏醉。凡愚不覺。起剎那見耳。不流轉者。七識依八識念念熏習。似有實我。而剎那不住。至悶絕位。唯有八識。故說不流轉也。未至悶絕。嘗有能招苦樂之勢。而知苦知樂。非彼所受。故說不受苦樂也。妄見生滅。剎那不住。始終不覺耳。四住。屬凡夫。無明住。屬二乘。釋現前卷。

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於內外一切法。作剎那想。

再言如來藏無漏證法。非剎那義也。金金剛。與佛舍利。此二奇特不壞之性。以喻如來藏無間真性。不隨諸法剎那。愚凡無智。不解如來秘密之藏。以為同於諸法。作剎那想。此所以壞無為法也。

△三示世間出世間波羅蜜不離剎那。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六。佛告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因前發明非剎那義。此復問六波羅蜜。意謂若非剎那。應無六種。若屬剎那。不應為非剎那作滿足因也。波羅蜜有三種。且先世間。我為能施。我所為所施。攝受能所。即不離有無二邊也。為求受生殊勝。此有漏因果。凡夫所作。神通。謂天人五通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出世間波羅蜜。雖不攝受。世間因果。而攝受涅槃為自度樂。亦非究竟也。

△四示出世間上上波羅蜜非剎那義。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梨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上上波羅蜜。為覺自心現量。了達能所妄想。於自心量兩不相到。但由不覺。覺則不生。故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外色相不生計著也。為安樂一切眾生而生檀度者。所謂對治慳貪。亦能治他慳貪。隨順自性而行布施。是為上上方便。至於緣妄想不生處。隨順無污染性。成就戒度。隨順無嗔恚性。知能所攝。皆不可得。成就忍度。初中後夜。隨順自性如實本際。不起分別。為精進度。於本自性。不生異相。不隨二乘能所取三昧。是為禪定度。了達一切妄想無性。於所起處。不生障礙。於無起處。不住本位。離諸有無。獨一無伴。而智身不滅。以此成就自覺聖趣。是為般若度也。按此六度。在於世間。為剎那因。故得果相。悉成剎那。出世之因。雖非剎那。然揆諸自性涅槃。無能所取。亦剎那攝。唯出世上上。唯一自心。自心之外。無有六度。順性起用。用還歸體。非剎那義。酬所問意。悉具言外。可以理得也。

△五總結剎那非剎那平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空無常剎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燈種子。而作剎那想。剎那息煩亂。寂靜離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

此二偈言如來所以說剎那者。為指愚夫妄想有為。謂如河流。如燈燄。如種子速壞。葢欲其作剎那想也。若達剎那。則煩惱自息。得寂靜處。遠離妄想。始知一切諸法。悉唯心現。無有自性。當體無生。此如來所以說剎那義也。

物生則有滅。(魏譯云。初生則有滅)不為愚者說。無間相續性。妄想之所熏。無明為其因。心則從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間有何分(唐譯云。未能了色來。中間何所住)。

物生則有滅。謂物初生即滅也。不了如來藏第一義諦。故名無明。無明不覺。妄動成業。所謂初生也。不覺妄動。則生無生性。無生即當下滅耳。愚不了此。而為無間相續。此無明妄想之所熏也。無明為因。妄心依起。遡無明妄動於未附色時。了無所託。憬然而知。當不流至第二念耳。

相續次第滅。餘心隨彼生。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以從彼生故。不如實因生。云何無所成。而知剎那壞。

此復明無間相續實無有生。以不如實生。即滅亦不可得也。葢相續之心。即生即滅。因緣會集。餘心復生。因緣未會。生當何託。若謂即從彼心。彼心虗妄。不覺所起。生體不成。滅復何壞。言不得其所滅也。故知生元無因。滅亦無待。當於此處。得本無生。自性寂靜耳。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光音天宮殿。世間不壞事。住於正法得。如來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見剎那。揵闥婆幻等。色無有剎那。於不實色等。視之若真實(唐譯云。大種無實性。云何說能造)。

此頌無漏習氣非剎那也。引修行正定金剛。舍利。光音宮殿。此出世世間四不壞事。以喻住正法者。所得如來聖智。比丘平等。為非剎那也。揵闥婆幻等。色無有剎那者。謂住正法者。乃至所見一切法。皆如幻等。即色亦無有剎那之義。何故乃於不實色法。而視若真實。此帶斥外道。執四大等為能造生因也。

○上二示法身無漏。非剎那義竟。三示法身真佛。平等本際。破疑離過。分七。

△初大慧啟請六疑。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漢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諸菩薩等無差別。一切眾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無所答。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說識剎那展轉壞相。金剛力士常隨侍衛。何不施設本際。現魔魔業。惡業果報。旃遮摩納。孫陀利女。空鉢而出。惡業障現。云何如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

所問六疑。本經及餘經所說。以法佛說。與化佛說。似有互異。故欲發明也。一疑二乘自己涅槃。不能成佛。何故如來為二乘授記。與菩薩無異。二疑眾生以妄想故。不覺自心所現。何故如來又說一切眾生般涅槃竟。不更涅槃。已成佛竟。誰至佛道。三疑如來分部三乘。何故又說某夜成佛。某夜涅槃。於其中間無說無示。四疑如來若常在定。無慮無察。而諸化佛。所作何事。五疑一切眾生已成佛竟。何故又說七識不流轉。非涅槃因。剎那展轉壞。六疑如來建立自通。安住本際。無有障礙。離諸過患。何故又說金剛侍衛。何不設施本際。而現魔。魔業。業報。種種過事。魔者。佛坐道場。魔軍來撓。魔業者。佛示王宮。十年受欲。旃遮摩納。婆羅門女。以木盂繫腹。謗佛交私。孫陀利。殺女埋伽藍隙地。誣佛淫殺。婆梨那村乞食。空鉢而出。及食馬麥。頭背俱痛。木刺傷足。火坑毒飯。種種報現也。

△二除授阿羅漢記疑。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為無餘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此及餘世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為令離聲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智障斷。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法障解脫。識藏習滅。究竟清淨。

此答第一授阿羅漢記疑也。授羅漢記有三義。一進二乘得無餘涅槃。二誘二乘發菩薩心。三示此界及餘界菩薩。不墮二乘禪樂。此化佛權引。非法佛說也。再分別二乘菩薩異與不異。以明實教二乘。斷煩惱障。所得解脫。與菩薩無異。智障未斷。與菩薩異也。二乘不見法無我。故智障不斷。而習氣所起見分七我。於三界攝取性離。故煩惱障斷。而七識所依習氣內我。猶未除滅。此我一滅。識藏習氣身轉。即究竟清淨。故知三昧樂住聲聞。當得如來最勝之身也。

△三除不說一字疑。

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魏譯云。我常依本法體而住。更不生法。唐譯云。我依本住法。作是密語。非異前佛。後更有說。先具如是諸文字故)。

此答第三不說一字疑也。本住。謂本性常住。有佛無佛。法爾如是。無有古今。無有說示。故曰前後非性。性。法也。謂先後唯一本住。而無一法可得也。

△四除無慮無察疑。

無盡本願故。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說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無慮無察。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此答第四無慮無察疑也。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說法。以正智化。非妄念化。故雖化佛所作。皆離慮察。所謂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然如來實無隨類之心。是諸有緣。所見各異耳。五住。二死。二煩惱。二我。二障。此五種習。以如來久斷。故得常定無慮。唯以本願。示有化作。隨所感現。如水中月。

△五除眾生成佛。識剎那壞疑。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習氣因。善無漏品離。不復輪轉。(唐譯云。大慧。意及意識眼識等七。習氣為因。是剎那性。離無漏善。非流轉法)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樂因。空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

此總答第二眾生成佛。第五識剎那壞疑也。心意意識眼識等。所以說剎那者。謂以無明習氣為因。背無漏覺。妄執我體。此體不實。剎那變滅。不隨流轉。是故一切眾生。雖在生死。而無有生死可得也。若以如來藏而言。雖現流轉。而有涅槃苦樂之因。凡夫妄想執著。為苦樂所覆。不知能受苦樂。與能證涅槃。其性無二。二乘對治凡夫。滅苦樂受。又為空之所亂。捨苦樂因。別取涅槃。而不識自性涅槃。均名不覺。覺則當下證知。更無別有。七識剎那。眾生成佛。元不相礙耳。本譯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唐譯意及意識眼識等七。皆言七識不流轉。然本譯帶言心者。獨以顯如來藏不壞真相。所謂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唯癡滅故。心相隨滅。亦非無旨也。總之七識。元攬八之見分為體。故言七識剎那。則八之心相剎那。不言可知矣。言如來藏非剎那。而曰苦樂因。夫受苦受樂。必由分別。是六識剎那。亦即有非剎那義。乃知迷。則指妄覺為剎那。故曰七識不輪轉。悟。則指真相為非剎那。故曰如來藏涅槃苦樂因。而實七識即八識。八識即五六識。此壞不壞相。遞共為因。總由迷悟。非實有多體也。

△六除金剛侍衛及一切業報疑。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真如來。大慧。真如來者。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根量悉滅。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故。非金剛力士所護。一切化佛不從業生。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因陶家輪等眾生所作相而說法。非自通處說自覺境界。

此與下節。皆答第六金剛侍衛。及一切業報過患疑也。真佛建立自通。直示眾生自覺境界。離一切凡夫二乘根量。得現法樂住。無間智忍。非金剛所護。金剛隨護。謂指化佛。化佛唯乘悲願。對現色身。如水中月。非一非異。不從業生。故無業過。一切示現。悉為眾生耳。陶家以輪繩泥水。造種種器。各適其用。以喻隨機應現。非有心造也。

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起斷見。不覺識藏故。起常見。(魏譯云。一切凡夫外道聲聞辟支佛等。見六識滅。墮於斷見。不見阿黎耶識。墮於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自妄想慧滅。故解脫。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此亦答第六疑。特明本際。無有過咎。凡愚不覺。妄見差別耳。七識身若滅。即能了達本際。不起斷見。此言七識滅者。當是觀察流注。念念不住。不覺自心。故起斷見。魏唐皆云六識同此意也。因迷如來藏而有藏識。若離識覔心。即屬二乘偏真。即識為心。又墮外道作者。此由不了識藏。誤為真實。自妄想見。不知本際。妄想若滅。五住習氣。一時頓斷。則一切過斷。豈復有種種業報耶。故知迷如來藏而為識藏。即隨順妄想為生死本際。不覺不知。若了識藏即如來藏。則隨順正智為涅槃本際。無染無垢。所有示現。皆為眾生。非建立自通者。自覺境界也。

△七結總答。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三乘亦非乘。如來不磨滅。一切佛所記。說離諸過惡。為諸無間智。及無餘涅槃。誘進諸下劣。是故隱覆說。諸佛所起智。即分別說道。諸乘非為乘。彼則非涅槃。欲色有及見。說是四住地。意識之所起。識宅意所住。意及眼識等。斷滅說無常。或作涅槃見。而為說常住。

三乘亦非乘。如來不磨滅。即此二語。已答盡六疑。謂如來自覺。無有乘相。不般涅槃。本自清淨。無諸垢惡。若能了達。更無餘說。下劣眾生。不能信此。故如來說有正智。說有涅槃。先為誘進。然後示此密意。謂如來所得一切種智。分部演說。更無別旨。唯說非乘。及非涅槃。使之自信自證而已。若只四住斷滅。說為涅槃。此非常住。如來所說。非乘非涅槃。本性清淨。常自寂滅。所謂常住也。七意依八識而起。即以八識而住。不以識體轉變為究竟。而以意意識及五根識。暫見停滅。作涅槃想。同於斷滅。秪增邪見耳。

○上三示法身真佛。平等本際。破疑離過竟。四示如來正因正果。畢竟清淨。分四。

△初大慧請問食肉不食肉罪福。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與葱。飲食為云何。惟願無上尊。哀愍為演說。愚夫所貪著。臭穢無名稱。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諸過。不食為福善。唯願為我說。食不食罪福。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白佛言。唯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清淨明了。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古註云。如來在鬼王宮中說法。諸夜叉等。念食時至。非肉不食。大慧欲令諸鬼王生慈心故。因請如來說食肉過。此固隨眾生機。然以如來正修行路。大佛頂經三漸次義。尤當互證。五十陰魔。乃至有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明悟中。得虗明性。其中忽然歸向永滅。撥無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現前。則有空魔入其肺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於信心檀越。飲酒噉肉。廣行淫穢。因魔力故。攝其前人。不生疑謗。鬼心久入。或食屎尿。與酒肉等。一種俱空。破佛律儀。誤入人罪。失於正受。當從淪墜。聖訓深嚴。知法者懼。乃今衰晚。視若常談。且有以乘急戒緩。為任情口實。種種破壞。不止食肉。為可慨耳。又菩薩戒。起一念嗔。為障眾生故。能斷種性。矧於殺噉。有志斯道。當護正見。勿被邪誤也。

△二示食肉多過。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說。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嘗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魏譯云。我觀眾生。輪迴六道。同在生死。共相生育。遞為父母兄弟姊妹。若男若女。中表內外。六親眷屬。或生餘道。善道惡道。常為眷屬。以是因緣。我觀眾生。更相噉肉。無非親者。由貪肉味。遞互相噉。常生害心。增長苦業。流轉生死。不得出離。佛說是時。諸惡羅剎。聞佛所說。悉捨惡心。止不食肉。遞相勸發慈悲之心。護眾生命。過自護身。捨離一切諸肉不食。悲泣流淚。而白佛言。世尊。我聞佛說。諦觀六道。我所噉肉。皆是我親。乃知食肉。眾生大怨。斷大慈種。長不善業。是大苦本。世尊。我從今日。斷不食肉。及我眷屬。亦不聽食。如來弟子有不食者。我當晝夜親近擁護。若食肉者。我當與作大不饒益。大慧。羅剎惡鬼常食肉者。聞我所說。尚發慈心。捨肉不食。況我弟子行善法者。當聽食肉。若食肉者。當知即是眾生大怨。斷我聖種。大慧。若我弟子。聞我所說。不諦觀察而食肉者。當知即是旃陀羅種。非我弟子我非其師。是故。大慧。若欲與我作眷屬者。一切諸肉。悉不應食)。

常為六親。我佛興人孝慈之心。固極諄切。然以佛子。深明萬物一體之故。雖在異類。尚思度脫。豈此區區身分。猶縱口腹。恣意傷殘。至聞先世。且不能動其大哀。乃現在倫物。獨深敦睦。何未思後之視今歟。法當晚近。學佛之徒。多見魔屬。尤願共天下具正知見者。恪守聖訓。貽厥將來。以此一念。仰對三世如來大光明中爾。

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羣吠故。不應食肉。(魏譯云。大慧。譬如旃陀羅獵師屠兒捕魚鳥人。一切行處。眾生遙見。作如是念。我今定死。而此來者。是大惡人。不識罪福。斷眾生命。求現前利。今來至此。為覔我等。今我等身。悉皆有肉。是故今來。我等定死。大慧。由人食肉。能令眾生見者。皆生如是驚怖。大慧。一切虗空地中眾生。見食肉者。皆生驚怖。而起疑念。我於今者為死為活。如是惡人。不修慈心。亦如豺狼遊行世間。常覔肉食。如牛噉草。蜣蜋逐糞。不知飽足。我身是肉。正是其食。不應逢見。即捨逃走。離之遠去。如人畏懼羅剎無異。大慧。食肉之人。能令眾生見者皆生如是驚怖。當知食肉。眾生大怨。是故菩薩脩行慈悲。為攝眾生。不應食彼非聖惡人所食之味。惡名流布。聖人呵責。是故。大慧。菩薩為攝諸眾生故。不應食肉)。

雜賣。謂不辨人獸。血肉相似也。不淨。謂膿血不淨。清淨之侶。不宜習近腥穢。豈更食噉。至於畏死之心。物無異狀。不忍觳觫。君子所存。反不能得之世外。尚可稱為荷道之器耶。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呪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閒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嘗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

見形起識。形。肉形。識。識心。謂久習能令識心變易。深著污染也。諸天所棄。謂天無嗔盜。故為天所棄也。令修行者不生厭離。謂我法弟子。若不斷肉。即能令一切發心修行者。不生厭離之想也。凡所飲食。謂於餘食。遠離貪著。尚當作子肉想。作服藥想。豈更食肉。無有是處也。

復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娑。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俸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

凡殺生有。果在泥犂。此言當世。猶屬現報耳。

復次大慧。凡諸殺者為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癡食肉眾生。以錢為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若以鉤網。取彼空行水陸眾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食肉。

無有不教不求不想者。謂世有食肉。方興屠販。即是教他殺也。以財網諸肉為求。見形起識為想。未有除是三者。而得魚肉。故不應食也。

△三示此經實義一切悉斷。

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五種肉。謂不聞。不見。不疑。鳥殘。自死也。制十種。謂人。駝。象。馬。龍。狐。猪。狗。師子。獼猴也。此二開遮。世尊初成佛時。以機未熟。為憐憫故。權令得食。然皆神力化作。無有生命。至此經中。方顯實義。一切悉斷也。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故不聽令食子肉。世尊示人以同體之切。可謂愷到。然以理論。等一本住。形貌雖別。知覺是同。不至荒迷。猶當諦審耳。

△四總結詳示修行過患。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曾悉為親屬。鄙穢不淨雜。不淨所生長。聞氣悉恐怖。一切肉與葱。及諸韭蒜等。種種放逸酒。修行常遠離。亦常離麻油。及諸穿孔牀。以彼諸細蟲。於中極恐怖。

葱韰韮蒜。生噉生嗔。熟食發淫。故當同斷。古註謂外國風俗。擣麻必致生虫。或與此土異耳。床有孔隙。多有蟲聚。坐臥驚怖。聖慈及此。豈不生愧。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從覺生貪欲。是故不應食。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

此推餘飲食。若深味著。皆能令人身心放逸。多諸覺想。究至貪欲迷醉。纏綿生死。但由口腹。一念任情。因微果著。可不慎歟。

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嘑獄。若無教想求。則無三淨肉。彼非無因有。是故不應食。彼諸修行者。由是悉遠離。十方佛世尊。一切咸呵責。展轉更相食。死墮虎狼類。臭穢可厭惡。所生常愚癡。多生旃陀羅。獵師譚婆種。或生陀夷尼。及諸食肉性。羅剎貓貍等。徧於是中生。縛象與大雲。央掘利魔羅。及此楞伽經。我悉制斷肉。

陀夷尼。即羅剎女。縛象。大雲。央掘。皆經名。

諸佛及菩薩。聲聞所呵責。食已無慙愧。生生常癡冥。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妄想不覺知。故生食肉處。如彼貪欲過。障礙聖解脫。酒肉葱韮蒜。悉為聖道障。未來世眾生。於肉愚癡說。言此淨無罪。佛聽我等食。食如服藥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厭離。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虎狼諸惡獸。恒可同遊止。若食諸血肉。眾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無慈慧。永背正解脫。及違聖表相。是故不應食。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

障礙聖解脫。悉為聖道障。食肉無慈心。永背正解脫。如來再三惇切。皆為修行者嚴詞正告。葢悲後世謂大乘無礙。妄肆邪論。及誣如來。聽食淨肉。惑亂初心。如此一輩。多所放逸。無慙愧心。真泥犂滓矣。得生梵志。及諸修行。智慧富貴。尚由斷肉。矧如來第一義解脫乎。佛於此經。直指識藏。即如來藏。但一了達。全妄即真。一切二乘。權位菩薩。非其境界。而於戒德。尤深告誡。故知無漏真淨。不容俗物。始終本末。究竟鮮白。無有餘遺。十方三世。一切如來同一秘密。大道如日。無可疑義也。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心印卷八(終)

音釋

(莫還切)。

(必列切)。

(初限切)。

(徒覽切食也)。

(都槁切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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