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灯论释卷第十四
偈本龙树菩萨 释论分别明菩萨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罗颇蜜多罗译
观颠倒品第二十三
释曰。今此品者。亦为遮空所对治。令解颠倒无自性故说。
自部人言。有分别故。起诸烦恼。如是烦恼从颠倒起。以颠倒故则有贪等。彼若无者。义不相应。故论偈言。
分别起烦恼 说有贪瞋等
善不善颠倒 从此缘而起
释曰。诸论中说贪瞋等。随次第起善不善者。谓爱非爱从此缘起。非不从缘。应知不正思惟分别。能为起烦恼缘。此中立验。第一义中诸阴等有自体。是第一义中阴等从因缘起故。譬如贪等。若无自体不从缘起。譬如虚空华。论者言。是义不然。如论偈说。
爱非爱颠倒 皆从此缘起
我无自体故 烦恼亦非实
释曰。非实者谓贪等烦恼非第一义中起。以是故汝阙譬喻。是立义有过。汝若言我以世谛为喻非第一义者。无有所成立法。若于世谛中有成立者。反成我义。如论偈说。
我若有若无 是二皆不成
因我有烦恼 我无彼不起
释曰。此谓我者非世谛得成。亦非第一义中得成。以是故。若离于我则烦恼不有。所以者何。能依无体故。所依亦无体。为开此义故如偈说。因我有烦恼者。烦恼是我法。亦是所受用故。然我自体不成。如观我品中观烦恼无能依处故。其验如是。第一义中贪等皆无。我依止无体故。譬如石女不生子。何得说言子色白黑耶。自部人言。虽无有我但心与烦恼和合故有烦恼起。而烦恼是心上法。汝立无我义者。其因不成。论者言。汝语非也。其过如论偈说。
谁有彼烦恼 有义则不成
若离众生者 烦恼则无属
释曰。此谓烦恼是众生者。于一切处推求众生不可得。若离众生烦恼无属心起者。先已遮故。亦除识自体故。亦遮有实故。汝心义不成。非我因义不成。自部人言。彼受无烦恼义者。则以无为体。无体之体成故。诸体更互无体相。论者言汝今欲得诸体若瓶若绢及馀物等有者。为是体。为是无体。而言能起有觉因耶。欲令瓶是无体者。则不应说此瓶与青黄黑色等和合。亦不应说青黄等色示人。若有无瓶绢处不可说。青黄等色亦不可指示于人。无依止处故。是诸烦恼毕竟无主无体义者。如石女儿无青黄相可说故。是故以无为体义不成。今当次答自部人等。如论偈说。
身起烦恼见 缘于我我所
烦恼与染心 五求不可得
释曰。名色聚集因名为身。缘于自身起染污见。是名身见。贪等三种与此义同。如观如来品中偈说。非阴不离阴。阴中无如来。如来中无阴。非如来有阴。诸烦恼亦如。五种中无烦恼者。能起苦故名为烦恼。染者非烦恼。今为遮不异义故。若染者即烦恼。能烧所烧同得一过。亦不异烦恼有染者。此义已如先遮。复次若异烦恼得有染者。则离烦恼独有染者过。是故异体不成。染者中亦无烦恼。烦恼中亦无染者。亦非染者有烦恼。如是五种求烦恼无体。以烦恼无体故。则无能成立法。是汝譬喻有过。如论偈说。
爱非爱颠倒 本无有自体
以何等为缘 而能起烦恼
释曰。如我法中爱非爱颠倒本来无体。以是故。第一义中烦恼非是从缘起法。无能成立法故。是汝立义之过。复次有自部人言。色等六物能起颠倒。云何无耶。彼谓无者。其义不尔。故论偈言。
色声香味触 及法为六种
爱非爱为缘 于物起分别
释曰。此谓缘六种物能起诸烦恼。此中说验。第一义中有爱非爱颠倒为缘能起贪瞋痴等。第一义中物有体故。若言无者。非六物体。譬如生盲者眼识。又贪瞋等能起颠倒分别。如我所说。因有力故。有诸颠倒。以是因缘譬喻无过。论者言。汝语非也。皆是虚妄。如论偈说。
色声香味触 及法体六种
如乾闼婆城 如焰亦如梦
释曰。如是等自体皆无自体。势分亦无。乃至世谛诽谤之过亦无。无何过耶。以无此物故。云何如乾闼婆城。以时处等众人共见故。是名如乾闼婆城。云何如焰。譬如愚者。见热时焰。谓言是水。逐之不已。徒自疲劳。竟无所得。如是一切诸法自体皆空。着法凡夫亦复如是。故言如焰。云何如梦。有时有所思念因果体及一切法无自体故。是名如梦。若色中有者。如论偈说。
若爱若非爱 何处当可得
犹如幻化人 亦如镜中像
释曰。第一义中爱非爱皆不可得。何以故。第一义中色像等自体空故。云何如幻化人。于不实境界显现相似故。云何如像。不待人工而能起现。与形相似故。以是因缘。汝上出因立义等不成。何以故。第一义中物体不成故。亦违汝义。如论偈说。
若不因彼爱 则无有不爱
因爱有不爱 是故无有爱
无不爱待爱 无爱待不爱
若以爱为缘 施设有不爱
释曰。爱无自体。其义如是。以是故。不应有不爱。不爱无体故。爱不待不爱而言有爱者。是亦不然。如论偈说。
无有可爱者 何处当起贪
不爱若无体 何处当起瞋
释曰。彼二无体故痴亦无体。是故如所说过。今还在汝。修多罗人言。第一义中有如是爱非爱颠倒。如佛经所说。若经中说者。当知是有譬如说无我定是无我。今经中现有此语。所谓无常计常。无我计我。无乐计乐。不淨计淨。是名颠倒。以是义故。第一义中有如是爱非爱颠倒。论者言于世谛中有爱非爱颠倒。非第一义中有。是故我说无过。如论偈说。
于第一义中 毕竟无颠倒
如来终不说 是我无我等
释曰。第一义中亦不说我无我故。汝譬喻及出因无体。复次若修多罗人意言。第一义中不欲得有颠倒。何以故。颠倒者有二种。一者随顺生死。二者随顺涅槃。云何名随顺生死。所谓无常常倒。无我我倒。无乐乐倒。无淨淨倒。云何名随顺涅槃。所谓于空执空。于无常执无常。有如是等故名颠倒。若欲得无分别智者。当断此二种颠倒。为是智障故。自部人言。若于无常之物起无常见是颠倒者。其义不然。论者言。颠倒者是何义耶。自部人言。实是无常。谓是常者可名颠倒。论者言。是说不善。其过如论偈说。
无常谓常者 名为颠倒执
无常亦是执 空何故非执
释曰。谓彼智所缘颠倒境界故。此言即是颠倒义。譬如人言。离三界欲已。何故不名解脱。如此之言即是解脱。自部人言。汝今复说无常亦空。云何不是第一义耶论者言。无起故。此无起义。道理如先已遮。譬如涅槃无起亦无无常。复次此无常体能起常分别智。若言是颠倒执常觉。所缘境界则无有体。是故如前偈说。无常亦是执空何故非倒者即是颠倒。何以故。有分别故。譬如常执者。此中立验。第一义中色无常者。即是颠倒。是分别故。譬如执色为常。自部人言。智分别者。言诸行空。其智非一向颠倒。论者言。亦是颠倒。我说无过。自部人言。若如是者。此空智非是得解脱因。是倒故。譬如内入是苦乐等智之境界。论者言。汝立义中是何义耶。自部人言。缘眼空智非是得解脱因耶。论者言。若尔者反成我义。云何成我义。以无分别智得解脱故。若言眼空。眼空之智是有分别故。且置是语。今还为汝说我本宗。如执无常为常。即是颠倒。无我为我。无乐为乐。不淨为淨。亦如是说。有自部人立义分别言。有如是执。以有能执所执故。然其起执凡有三种。而不是无。论者言。汝义不然。如论偈说。
执具起执者 及所执境界
一切寂灭相 是故无有执
释曰。执有三种。谓具起及境界等。执具者。是能执总缘物体智。起执者。谓所执心。或妄置。或非拨等。又须执者。谓起执人所执境界者。谓所计常乐我淨等境界。此之三法皆自体空。如我所说道理。欲令开解执具等一切皆寂灭相。是故无执。而彼执者。以有有之言令物解者。无有譬喻。以是故。如论偈说。
执性无有故 邪正等亦无
谁今是颠倒 谁是非颠倒
释曰。第一义中谁是颠倒。谁是非颠倒。菩萨摩诃萨住无分别智。不行一切分别。无正无邪。无颠倒无不颠倒。复次若人言定有颠倒。有具足颠倒者故。譬如有盖则有持盖者。凡夫有颠倒亦如是。由有颠倒者。是故有颠倒。论者言。是义不然。如上偈说。执性无有故。邪正等亦无。此二道理先已令开解故。有起者亦不成如是如是。颠倒及颠倒者亦不成故。如上偈说。谁是颠倒谁非颠倒。此言谓无颠倒。无颠倒故颠倒者亦无。复次若有颠倒即有非颠倒。以是故。汝因义不成。第一义中譬喻无体。亦违汝义。复次世间人言。与颠倒合者名颠倒人。此之颠倒。为与已起倒者有合耶。为与未起倒者有合耶。为与起倒时有合耶。今答此三种与颠倒合者。是皆不然。如论偈说。
已起者无合 未起亦无合
离已未倒者 有合时不然
释曰。此谓已有倒者。更与倒合。则为无用。何以故。倒者空故。譬如馀不倒者。若言有倒与时合者。此有俱过。离倒不倒与时合者不然。作是观时悉皆不然。若言有者。汝今当答。此之颠倒与谁合耶。是故无有与倒合者。以是义故。汝得如先所说过。复次如第一义中一切诸体皆无自性。说此道理已令开解。以是故。如论偈说。
无起未起者 云何有颠倒
诸倒悉无生 何处起颠倒
释曰。此谓偈意显无生故无有颠倒。汝出因等。皆是有过。如论偈说。
常乐我淨等 而言实有者
彼常乐我淨 翻则为颠倒
释曰。此谓第一义中有常我等。应知亦是颠倒。如论偈说。
我及常乐等 若当是无者
无我苦不淨 而应是可得
释曰。此谓无我等自体能除我等倒。以有相待故。无我等亦不成无。无我故何处有我。是颠倒见故。譬如无人。终不于杌起人想颠倒。如是因等其过难免。以是观察常无常等颠倒及不颠倒。无有因故。无因者。如论偈说。
以彼无因故 则无明行灭
乃至生老死 是等同皆灭
释曰。此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及老死等。由无颠倒因故证得无自体息诸烦恼。其义得成。诸说有自体者。是诸烦恼。为有实体。为无实体。今何所问。如论偈说。
若人诸烦恼 有一自实体
云何能断除 谁能断有体
释曰。此谓有自体者。不可坏故。若诸烦恼无实如兔角者。亦如此偈说过。云何不能断。谓无者。不可捨故。如虚空华不可捨。无自体故。如马体无。不可令捨此无。复次若作是意。谓有实烦恼。圣道起时能断故。谓此说无过者。此实烦恼似何等相。对治道起而能断耶。汝之立义难令物解。以是故起有实体无实体烦恼分别。而能断此分别者不然。是中立验。第一义中烦恼无。自体是断故。譬如幻作女人虽是幻化而诸凡夫起染欲心。后知非实染心自捨。烦恼无实亦复如是。此中已说外人所成立验有过。显我自成立验无过。令解颠倒无自体故。是品义意。以是故。此下引经显成。如金光明女经中偈说。言语非是色。一切处无有。毕竟无有故。烦恼亦如是。如语无实体。不住于内外。烦恼体无实。亦不住内外。佛告舍利弗。若解染污即如实义。无一染污颠倒可得。众生起染。若无实者。即是颠倒。若彼颠倒是无实者。于中无真实相故。舍利弗。如是解者说为清淨。以烦恼无实体故。如来成正觉时。所说烦恼。非是色。非是无色。非受想行识。非无受想行识。非非识。非非无识。不可见故。不可取故。解者无所断除。证时亦无所得。不以证。不以得。无证无得。无相无为。但假名字。犹如幻化。于诸法不动相非取非不取。如影如响。离相离念。无生无灭。
般若灯论释观圣谛品第二十四
释曰。今此品者。亦为遮空所对治。令解四圣谛无自体义故说。
自部人言。若谓圣谛空无自体。是义不尔。故论偈言。
若一切法空 无起亦无灭
说圣谛无体 汝得如是过
释曰。如彼所说道理。令物信解者。是事不然。空故如虚空华。以是故。彼招此过。起灭无体故。即无苦谛体。苦谛无体故。能起集谛。亦无体。集谛无体故灭谛亦无体。灭谛无体故向苦灭道。以正见为首。道谛所修即为无体。如上偈说。彼得此过。以是故。诸有怖畏生死众生。于四谛境界勤行精进。苦应知。集应断。灭应证。道应修。此等皆无。云何无耶。故论偈言。
若知及若断 修证作业等
圣谛无体故 是皆不可得
释曰。四圣谛者。谓能作圣人相续体故。名为圣谛。又复谛者。谓真实义。若说无者。是义不然。故论偈言。
圣谛无体故 四果亦无有
以果无体故 住果者亦无
释曰。此谓身见疑戒取等众过为薪。圣谛为火。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等。见圣谛火能烧烦恼。住果者。谓得须陀洹道。须陀洹果。又名不为他缘和合故。所有天魔不能破坏。又与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等和合故名僧。是僧名为无上福田。彼若无者。其义不尔。故论偈言。
若无有僧宝 则无有八人
圣谛若无体 亦无有法宝
释曰。若无僧宝不应有四道四果差别。复次无僧宝故。亦无法宝。法宝无故。亦无佛宝。故论偈言。
若无法僧者 云何有佛宝
若三宝皆空 则破一切有
释曰。佛者谓自觉圣谛。复能觉他。故名为佛。云何为宝。谓难得故。如经偈言。应解我已解。应修我已修。应断我已断。由是故称佛。此谓于一切法有自体中得平等觉是故名佛。如修多罗中偈言。于无体法中。觉了尽无馀。诸法平等觉。是故名为佛。此谓诸佛所觉境界。若言无体者不然。如上偈说。若三宝皆空则破一切有。是义有过。故论偈言。
若因果体空 法非法亦空
世间言说等 如是悉皆破
释曰。此谓作是说者。而不欲得有过。此过云何免耶。若不立空而有起灭诸体有自体者彼得无过。是中作验。诸体有自体有起灭故。若言诸体无自体者。不应见有起灭譬如空华。论者言。汝所引者义皆不然。如论偈说。
汝今自不解 空及于空义
能灭诸戏论 而欲破空耶
释曰。空者能灭一切执着戏论。是故名空。空义者谓缘空之智。名为空义。汝今欲得破坏真实相者。如人运拳以打虚空。徒自疲极终无所损。汝若作是言。如上偈说。若一切法空。无起亦无灭。汝作如是说者。亦徒疲劳不解中意。何以故。如论偈说。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一谓世俗谛 二谓第一义
释曰。世谛者谓世间言说。如说色等起住灭相。如说提婆达多去来。毘师奴蜜多罗喫食。须摩达多坐禅。梵摩达多解脱。如是等谓世间言说。名为世谛。是等不说名第一义。第一义者云何。谓是第一而有义故。名第一义。又是最上无分别智真实义故。名第一义。真实者。无他缘等为相。若住真实所缘境界无分别。智者名第一义。为遮彼起等随顺。所说无起等及闻思修慧。皆是第一义。慧者云何。是第一义。能为第一遮作不颠倒方便因缘故。是故复名第一义也。如论偈说。
若人不能解 二谛差别相
即不解真实 甚深佛法义
释曰。此谓若人不解二谛差别。不错乱境界相者。不正思惟。多者此人不解甚深佛法。而起有体无体执觉。深者云何。难涉渡。佛者如先已解。法者为令天人证得甘露法故。行者于如是等甚深境界。应知应断应证应修。复次说不颠倒教者名甘露法。是人于第一甚深无分别智道理不解故。虽行不颠倒住真法境界。而于无起无灭法体说众生。于非境界起境界见。作如是说者。不解中论道理。而言世谛中起灭等法。一切皆无。作是分别者。其过亦如上偈说。若一切法空无起亦无灭。有如是分别者。不解诸佛如来随顺世谛。说有持戒修定生住灭等诸法体。无智之人谓第一义中亦有是事。作是虚妄分别者。堕在诸有旷野之中。无有出期。
自部人言。若以第一义谛得解脱者。不应宣说二谛。论者言。以是事故。如论偈说。
若不依世谛 不得第一义
不依第一义 终不得涅槃
释曰。世俗谛者。一切诸法无生性空。而众生颠倒故妄生执着。于世间为实。诸贤圣了达世间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自性。于圣人是第一义谛。亦名为实。佛为众生依二谛说。云何为第一义谛。谓普过一切言语道故。一切小乘所分别者。令离一切分别因故。复次若无世谛不能证得第一义谛。以是故。烦恼及生等灭者。是涅槃相。若不依第一义谛。涅槃之道终不可得。复次外道中。若有聪慢者。作如是分别。有空不空。云何为空。谓见诸阴空。以彼执见无体故。云何不空。谓见诸阴不空。而言我已见我。今见我当见如是诸阴空。不离诸阴有空。空中见诸阴。诸阴中见空。作是见者。是不正思惟。名增上慢。如论偈说。
少智愚痴者 以恶见坏空
如不善捉蛇 不如法持呪
释曰。此谓与无分别慧命作障碍故。如是等为恶见所坏。复次于诸无体起有体见。亦名坏空。譬如不善捉蛇之人。自害其命。于空执有体者。亦能害解脱命。如持呪人不依呪法而自损坏。以是故。不善解空者。能作种种不饶益事。如论偈说。
诸佛以是故 迴心不说法
佛所解深法 众生不能入
汝今若如是 于空生诽谤
谓法无起灭 乃至破三宝
释曰。诽谤者。谓言一切是空。汝瞋忿故。欲与空作过者。空终不被汝过。何以故。诸体无自体者。于第一义中空故无体。无体义者。我亦不用以有执着相故。复次为遮自部人所分别空者。今遮此空故而言空无自体。亦不执空作是分别。空者今应捨故。如宝积经中说。佛告迦叶。宁起我见如须弥山。亦不作增上慢者起于空见。以是义故。不见色空。不见色不空。如论偈说。
若然于空者 则一切皆然
若不然空者 则一切不然
释曰。此谓正见空者何等为一切皆然。谓有起等。云何然耶。谓有无等及眼等。皆自体空。如幻丈夫。丈夫自体。空何以故。一切藉众缘聚集为体故。云何为体。体谓苦也。云何为苦。谓此起者名苦。见苦等行名为苦谛。云何为集。谓起苦因者名集。复次集者。谓从此起苦故名集。若见集等行名为集谛。灭苦因者名之为灭。见灭等行名为灭谛。为得灭苦因方便故。而名为道。若见道等行名为道。谛彼圣谛如是有故其法得成。以自然智觉。于一切行故乃名为。佛随顺声闻说者。如经言。佛告诸比丘。如是苦者我于往昔不闻诸法中得眼起智起明起觉起是等诸体自体皆如幻故。第一义中见无起等名见圣谛。如文殊道行经说。佛告文殊师利。若见一切诸法无起。即解苦谛。若见一切诸法无住。即能断集。若见一切诸法毕竟涅槃。即能证灭。文殊师利。若见一切诸法无自体。即是修道。以是义故。摩诃衍中圣谛道理得成。道理成故。智慧得成。智慧成故。一切皆可然若诽谤空者。如上偈说。若不然空者。一切皆不然。如论偈说。
汝今持自过 而欲与我耶
亦如人乘马 自忘其所乘
释曰。若汝不欲令空有过失者。今当说之。如论偈说。
汝若见诸法 皆有自体者
诸体无因缘 还成自然见
释曰。若见诸体有自体者。则无诸体从因缘生。不待因缘而有体故。复次若见诸体有自体者。今当说过。如论偈说。
若因果无待 作者及作业
及至起灭等 一切法皆坏
释曰。此谓不待因缘者。因果等义皆亦不成。汝云何于空义妄生分别。譬如小儿见画夜叉而生怖心。发声大叫。若色等是空无有自体。如虚空华。作是分别者。不应于此而生怖畏。以是故。如论偈说。
从众缘生法 我说即是空
但为假名字 亦是中道义
释曰。眼等诸体从缘起者。诸缘中眼等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非。非有非非无。非异非一。非自非他。亦非俱非不俱。所有从缘起者。第一义中自体无起。依世谛故有眼等起。我说此起空者。谓自体空故。如经偈言。从缘不名生。生法无自体。若有属缘者。是即名为空。世间出世间。但是假施设。其有解空者。名为不放逸。如愣伽经说。自体无起。体无起者。如佛告大慧。我说一切法空。若言从缘生者。亦是空之异名。何以故。因施设故。世间出世间法。并是世谛所作。如是施设名字即是中道。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云何名中道。谓离有起无起及有无等边故。名为中道。所谓诸体无起无不起。非有非无。非常非无常。非空非不空。修中道者。观察之时。不见眼有体。不见眼无体。乃至色受想行识不见体。不见无体。又如宝积经说。佛告迦叶。有是一边。无是一边。离二中间。则无色无受想行识。如是中道名为得证实相方便。以是故。如论偈说。
未曾有一法 不从因缘生
如是一切法 无不是空者
释曰。此谓从缘所起物。譬如幻等丈夫毕竟无体。僧佉人言。如虚空等不从缘生。从缘生法为出因者。于彼宗中一分之义此义不成。是彼出因之过。论者言。虚空之过已如先说。大过咎者。今聚汝身难可逃避。云何过咎。如论偈说。
若一切不空 无起亦无灭
无四圣谛体 过还在汝身
释曰。此义云何。若苦非空有自体者。则无作者。无作者故。不从缘生。执是有者。世谛之中亦所不信。何况第一义耶。以是故。如论偈说。
不从缘生者 何处当有苦
无常即苦义 彼苦无自体
释曰。此谓若不从因缘生者。即是常。常则非苦。修多罗人言。若无常故苦。苦故无我。若无我者。则无自体。以如是故苦无自体。论者言。汝所说者义不相应。如论偈说。
苦既无自体 何处当有集
以集无有故 是则破于空
释曰。此谓苦体无起。何以故。若有自体者。不待因缘有。如论偈说。
苦若定有性 先来所不见
于今云何见 其性不异故
释曰。若先不见苦性。得圣果时亦应不见。何以故。性若定者。云何可见。如论偈说。
苦若有体者 不应有灭义
汝着有体故 即破于灭体
苦若有定性 则无有修道
道若可修者 即无有定性
释曰。此谓若有灭体即有苦体。修者云何数数起正见等。故名为修。若此道体先已成就而有起者不然。若欲避此等过。而说道可修者。如论偈说。
若道是可修 即无有自体
苦集乃至灭 是等悉皆无
释曰。此谓道有起义若成亦不离无自体。以是故。如上偈所说道理。无起苦者。以苦无故。灭则无体。若言是灭苦之道者。如论偈说。
为灭苦者道 何有道可得
不解苦自体 亦不解苦因
释曰。此谓如汝所说道理苦有自体。有自体者则不可解。亦不解苦因之过。断义不成。不断因体故。断即无体。爱体无尽者。有尽义不成。灭名无体。无体故证灭义不成。若无证灭趣灭之道。有自体者。则无有修。若无修道亦无证四果人。若欲得有证果人。而执有自体见不捨者。今问何故不捨。若所证之果有自体者。云何复说有能证人。以是故。如论偈说。
既无果自体 住果向亦无
以无有八人 则无有僧宝
释曰。八人者。谓四道四果。人有差别故。人者云何。谓人中胜人士夫等。若四圣谛无自体者。非独无僧。如论偈说。
若无四圣谛 亦无有法宝
无有法僧故 云何当有佛
释曰。佛者能以法觉弟子故名佛。复次今问执有自体者。佛婆伽婆为有自体。为无自体。问曰。此有何过而作是问耶。答曰。若汝欲得佛有自体者。则不藉觉了真如而名为佛。如论偈说。
不以觉为缘 佛堕无缘过
不以佛为缘 觉堕无缘过
佛有自体者 诸菩萨修行
为佛勤精进 不应得成佛
是法及非法 无人能作者
不空何须作 有体作不然
释曰。此谓若法有自体而起作者不然。又汝意谓亦不长小令大。亦不了闇令明。此过已如前说。自部人言。云何作者皆无自体。论者言。处处作者。皆见无自体故。譬如幻所作事内入等。有作亦如是。而此内入亦无自体。若有一物有自体者。即违先义。此谓无有所作体故。汝执有自体义。体若有者。汝可分明为我说之。若言有作及有体者。似何等物。是故汝所说者。皆是邪见。如论偈说。
无法非法因 果得无因过
若离法非法 汝得无待果
释曰。若汝意谓不违世论。作如是说。欲得有法非法者。如论偈说。
若汝欲得有 法非法因果
从法非法起 云何不是空
释曰此谓凡有起者皆空故。譬如幻所作事。非独违汝自宗。今更有馀过咎。如论偈说。
一切言说事 世间皆被破
若坏缘起法 空义亦不成
释曰。言说者谓作是言。作瓶作衣提婆达多言将白牛来我欲饮乳。若瓶等有自体须。作者不然若不欲得从缘起者。如上偈说。若坏缘起法。空义则不成。汝坏空义得何等过。如论偈说。
一物不须作 亦无人起业
不作名作者 则坏于空义
无生亦无灭 是则名为常
种种诸物类 皆住于自体
释曰。云何为物类。譬如画壁有种种色。种种形。种种性。种种量等差别。云何名住自体。谓无作者名住自体。以不坏故。而名为常。若言常者。如论偈说。
未得者应得 及尽苦边业
一切烦恼断 以无空义故
释曰。此谓世间出世间所证胜法者。及尽苦边者。不须修对治法。所说之相。而不欲得。如是故欲得从缘起法。如幻如焰。自体无起。为有体无体等。有过失故。瞖慧眼者妄见诸法不从缘起。此见是世谛见。妄执为第一义。其见何等。如论偈说。
所谓苦与集 乃至于灭道
见有生灭者 是见名不见
释曰。云何不见。谓不见如实缘起法故。自部人言。若离见苦等诸行无有别见谛法。论者言。见谛者有何义耶。自部人言。谓见内诸入等有自体。不颠倒故。论者言。汝所说起等道理。先来已遮。见苦等无起。是见谛义者。得成汝向说。见内入等有自体不颠倒者。是语颠倒。汝之所欲。其义不成。应细观察。云何见苦。非如子从母索欢喜丸。指手言。得此品中为自部人所说有过遮空对治明圣谛无体。令物信解是品义意。以是故。此下引经显成。如梵王所问经说。佛告梵王。以此门应知苦非圣谛。知集灭道亦非圣谛。复次云何是圣谛耶。梵王。若苦无起。是名圣谛。集无能起。是名圣谛。见一切法毕竟如涅槃无起灭者。是名圣谛。若知诸法平等无二修于道者。是名圣谛。是故经说。若见因缘法。是人能见佛。亦见圣谛。能得圣果。灭诸烦恼。
释观圣谛品竟。
般若灯论释卷第十四
卷第十三
卷第十五